审计了解,随着部门预算改革的深入,财政预算管理整体水平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效果有所提高,同时,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编制方法不科学
多年来,预算编制采取的是“上年基数加增长”的方法,虽较好地发挥了财政总量控制的优势,但实际操作中,为满足“财政控制数”和部门争取资金的要求,一些部门拿资金找项目,高标准编制预算,造成执行与预算脱节,部分项目未实施或相互调剂、宽打窄用产生差额,导致结余。部门预算改革虽然提出了以零基预算为基础,逐步实行预算内外资金统筹的综合预算要求,但因多年惯性以及零基预算需做大量的核实确认工作,财政力量无从保证,实际仍延续了传统方法。
二、编制内容不严谨
一是内容不完整。按照要求各部门收支及以前年度的基金等各项结余和收入,应在预算编制中全面体现,但部分单位的收入等未全部纳入预算。如,部分单位的上级补助资金,由于对口下拨,不通过区财政,也未纳入部门预算,财政难以掌握。此外,用基金弥补事业经费虽列入预算编制项目,但一些单位未能如实反映。
二是内容不细化。部分切块资金预算编制较粗,项目具体使用单位以及所需资金未能在编制中详尽体现,财政监督难以到位,同时给有资金分配权的部门留有调剂资金的空间,应拨不拨或少拨资金,形成资金在部门滞留。
三、编制低标准或无标准
一是业务招待类预算编制标准较低,实际支出普遍存在超标准现象。目前,业务招待费按照单位公务费2编制,预算金额通常在千余元到几千元间不等,已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特别是随着部门间跨地域的业务交流活动的增多,招待费用需求明显加大。为兼顾标准与实际,一些单位多采取在会议费、业务费中列支,造成核算不实。
二是会议、物业管理、办公楼装修等公用经费无编制标准。目前,对此类费用主要是按单位单项核定,存在一定的随意性,且造成部门间差距较大及资金效益不高,同时,加大了资金控制与管理的难度。
建议:
一、逐步落实和推进零基预算,加大综合预算力度预算单位应加强年度预算收支计划的论证,特别是专项预算,力求准确、细化;财政部门要加强对重点部门或单位预算编制工作的前期调查、指导与审核,重点调查和审核专项预算编制的真实性、合理性以及收入与支出的完整性,增强预算的严肃性、准确性和科学性;对于切块资金由主管部门提出分配方案,纳入单位部门预算,财政统一拨款;规范上级补助资金拨付渠道,对垂直部门资金拨付行为作出限制性规定。
二、研究确定编制标准,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
财政部门应加强对预算编制标准的调研,特别是对于低标准和无标准的进行深入调查与分析,既要考虑工作需要,也要考虑地区财力可能以及可操作性,不易一刀切,切实发挥预算编制标准的指导作用。
三、完善预算编制与执行制衡机制,提高预算编制的约束力
采取预算执行季报、实地检查、重点项目跟踪等形式,加强对部门或单位预算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与检查,严格资金拨付程序,在确保预算资金到位的前提下,避免或减少资金在部门滞留的可能。加强对决算环节的审核,逐步建立健全决算审签制度,在确保决算信息的真实、可靠的同时,充分体现预算编制的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