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大练兵活动是公安机关主动适应现代社会发展和现代公安工作的迫切需要,是不断提高公安队伍整体素质的重要举措,为新形势下的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创建了新的载体和平台。要真正用大练兵的成效来树立良好形象,提高整体素质,推动各项公安工作的发展,就要把大练兵工作融入到公安工作、队伍建设和服务群众中去,让人民群众实实在在地感到,通过大练兵公安队伍的形象和作用有了大转变,各项公安工作水平有了大提高。
将大练兵意识贯穿到工作中。大练兵不仅在练兵场上练,而且应当与各项工作相结合。在实际工作中,每一个民警都要把练兵意识贯穿各项工作始终,要对照岗位练兵标准和目标,寻找自己在基本理论、基本法律法规、基本业务、基本技能、基本战术、基本体能等方面的薄弱环节,采取针对性的练兵措施,按照“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全面提高自身素质。要做大练兵的有心人,时时处处体现练兵意识,每一次出警,每一个案件办理,每一次接待群众,都要做到严格规范,要坚持精益求精,不断提高对自身的要求,确保练必有成。
将大练兵内容融入到实战中。这次大练兵的一个重要特点是面向基层、面向实战,对公安机关来说,本职岗位就是练兵的场所,执法执勤就是练兵的过程。要坚持练为战、战中练,把练兵融于日常工作之中。基层所队和一线实战部门要把实战警务摆到突出位置,有针对性地开展实用法律法规和执法程序教育,开展警械使用、计算机应用、枪支射击、徒手攻防、搜身带离、现场急救等单兵技能训练,切实解决自身素质不适应的问题。同时,结合实战开展犯罪嫌疑人盘查、抓捕、车辆查控、建筑物搜索、安检排爆以及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和暴力恐怖案件的战术研究,完善各类预案,对每一个实战过程要进行总结、分析、研究,查找不足,有针对性地进行训练,在下一次实战中再检验、再提高。
将大练兵成效在实战中检验。为确保大练兵取得实效,各地都制定了大练兵的考核评定奖惩制度,把练兵活动的绩效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把民警参加练兵竞赛的情况作为晋升、年度考评、立功受奖的重要依据。作为一种管理手段,很有必要。但更应该在实战中检验练兵成效,鼓励民警将训练中学到的技能知识和本领,积极自觉地运用于实战中,而不是练一套干一套,训练和实战“两张皮”,切忌训练时热火朝天,实战中依然遵循老路子、老经验。要大力表彰将练兵成果应用于打击犯罪、治安防范、执行法律等实战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要坚持开门练兵,将大练兵的成果以汇报表演、演练等形式向人民群众展示,以破大案、抓防范、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实际成绩向人民群众汇报,将大练兵的成效交给人民群众去评判,只有人民群众的认可,才是大练兵成效最好的体现。
将大练兵作风延伸到队伍管理中。各地在大练兵活动中,形成了纪律严明、顽强拼搏、不怕吃苦的良好作风,要积极将大练兵活动中所形成的良好作风向队伍管理扩展延伸,适时开展纪律整顿和作风建设。针对问题,按照周永康部长的“人要精神,物要整洁,说话要和气,办事要公道”四句话要求,加强制度建设,开展养成教育,不断提高队伍规范化建设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