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孩子自尊心的“五要素
自尊心是孩子精神人格的脊梁,是孩子的生命之火。自尊心没有建立起来,就等于孩子的脊梁没有挺立起来,生命之火没有燃烧起来,因此孩子很难会有成长的动力。只有当孩子开始尊重自己,把自己当作和别人一样平等的人来尊重的时候,孩子的主体人格就建立起来了。孩子自尊心的发展与父母、老师的教育培养密切相关,因此,为人父母、师长者,要格外重视对孩子自尊心的精心呵护和悉心培养。下面笔者斗胆聊聊培养孩子自尊心的五个要素(也许不止五个),希望起到抛砖引玉之效。
要素之一:感受成功:父母、师长,应该巧用心思,不断设计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让孩子去做,一有成就,就给予褒奖、赞美,让孩子经常感受到自己成功的喜悦,发现自己的价值,懂得自己“不简单”。那么,孩子的自信心自然容易建立,自尊心当然能够增强。家长和教师的责任,就是寻找和发现孩子在哪些事情上能够经常成功,并为其不断地创造成功的机会。
要素之二:接受鼓励:缺少鼓励的教育是苍白无力的。孩子的心里,永远乐于容纳赞扬,希望得到成人的夸奖和鼓励。鼓励就像阳光、空气和雨露,缺失了它们,孩子的自尊之花就会枯萎。所以,家长和老师要不断地发现孩子的闪光点,并适时地赞扬,积极地鼓励,正确地推动,使孩子在自豪中建立起自尊。如果孩子做得差强人意,千万不要求全责备,求好心切,要耐心地引导、热情地鼓励孩子重新获得成功。孩子遭到挫折的时候,更需要父母和老师的安慰和鼓励。父母和老师应适时地帮助孩子从失败和挫折中总结经验,汲取教训,在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爬起来。这样才能使孩子振作精神,重拾信心。
要素之三:参与交往:人,都是从属于社会的,孩子长大以后,社会就是他的舞台。从小要培养孩子的参与精神和交往能力。一些适合孩子参加的公益活动、旅游观光、友朋往来、亲眷聚会等,要支持孩子参与其中。这样,不仅可以让孩子增长见识、树立信心、陶冶情操,而且能够训练孩子的亲和、交往、应变能力,使孩子掌握必要的文明礼仪,学会尊重他人。带着孩子参与交往,最重要的是,家长和老师要为孩子做出榜样,还要热情、真诚地接纳孩子的朋友,只有自尊自信的家长和老师才能培养出自尊自信的孩子。
要素之四:乐于表达:父母、师长和孩子的关系应该是建立在平等、公正基础上的,因此,家长和老师一定要积极聆听孩子的意见,并积极地给予正面引导,培养孩子乐于表达、善于表达的习惯,使孩子获得人格尊严和自我价值的满足,让孩子在平等之中建立自尊。家长和老师应把孩子当作独立的主体,鼓励孩子大胆发表自己的见解,鼓励孩子与成人争辩是非。如果成人确实说错了,做错了,应坦诚地承认,并向孩子道歉,使孩子觉得父母、老师是尊重他的,自己也应该尊重父母和别人。
要素之五:自主选择:家长和老师要把决定权交给孩子,让孩子学会自主思考、自主选择。家长和老师不能越俎代庖,什么事都不放心孩子,什么事都要“一篮子擓”。长辈包办得越多,孩子的自我独立性越差,自我人格的形成越困难。我们要学会“凡事听一听孩子的意见”的方法,在决定问题时,让孩子的意见也占一席之地;在决定取舍时,家长老师不妨也听听孩子的声音,这对强化孩子的自尊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