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说孕早期没有进行检查,形成自然流产和畸瘤流产的发生,到孕中期没有进行筛查形成大的畸形,孕晚期容易导致胎膜早破,死产的发生,一旦此类现象发生,势必对代孕妈妈的身体造成一定的伤害,影响到以后的生育。
中山大学附属一院生殖医学中心教授庄广伦:
如果代母出现了一些产前出血或者子宫切除,甚至产后死亡,这些事例都有可能发生。
解说:
而除了身体的风险,代孕还可能引发诸多法律和社会纠纷。
画面提示:
2009年2月18日新闻
律师樊革:
在去年2008年9月份,广西南宁法院,有个区级法院做了一个判决,这个判决当中夫妻双方等于委托了第三方进行代孕,也有书面的协议,但是后来女方(代孕者)反悔了,她想要孩子,就诉诸于法院,法院对这个案子最后判首先第一点,就是对于这个代孕协议的法律效力,认为违反了咱们国家的公序良俗这样一个基本的法律原则,所以认定了这个协议是无效的。
解说:
而即便没有上述风险,代孕者和代孕产下的孩子也终将陷入伦理困境。
武汉大学社会学教授周运清:
代孕母亲的人格以及相应的身份,都变成了一个工具状态,生殖工具变成了一种商品,怀孕的孩子也变成了商品。
画面提示:
2010年12月31日新闻
记者:
你介意别人怎么看待你这个工作吗?
代孕妈妈:
那怎么能不介意呢,如果说不介意的话就不害怕被别人知道了,我现在至少还没发现有一个人她不介意。
解说:
法律、伦理、健康,从各个角度看代孕所蕴含的风险都毋庸置疑,也正因此各方面的人士才会不断呼吁,而广州一对夫妇用技术手段生下八个孩子的新闻,才会迅速引发关注。但是今天记者还是轻易在网络上就搜索到了各种关于代孕的信息。
董倩:
代孕是非法的,但是由于在现实中有的人有这样的需要,因此非法的代孕现在在地下也形成了一个产业链条,我们不妨先了解一下代孕都有几种形式,是三种:
第一种,是把受精卵直接植入代孕者的体内,精子和卵子都是父母的,报酬最低不超过12万。
第二种,是精子是父亲的,但是要注射进代孕妈妈的体内,也就是用代孕妈妈的卵子,报酬是不超过15万元。
再有一种,是客户与代孕妈妈直接发生关系,报酬最高,一般按照地下的收费是20多万。
目前这种状况下,代孕有几种风险,怎么说呢,还有几种不利,我们来分析一下,第一,一开始我们说过了,富人利用自己手里的金钱就可以雇人,我想生多少就生多少,这样的话等于是加剧了这种社会上的贫富不公,另外让人有一种,本来生育权是平等的,但是富人用自己手里的钱打破了这种平等。
再有,人们要进行很深层次的思考,就是人类身体的器官能不能进行出租,女性的子宫能不能用以出租的方式替别人生孩子,我们以前老说父母生养我们,但是医学的发展,让生我和养我和父母未来可能不见得是一个人了。
另外一点,代孕里面是存在着法律解纷的,比如说代孕的母亲在怀孕的过程中,如果孩子遇到了一些病怎么办,如果代孕的母亲在半途中她流产了怎么办,这些法律问题又该怎么解决等等一系列问题都有待我们经过仔细思考之后再进行解决。接下来,我们不妨再听听邱仁宗先生他是著名伦理学家对这个问题是怎么看的。
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研究员伦理学专家邱仁宗:
人的器官都有一定的神圣的性质,到目前为止,主流国家都在反对的,主流的观点,像我们现在做器官移植,都有伦理委员会,这样就本身起一个控制的作用,代孕母亲问题等于也是出租,出租子宫,整个一系列的问题是一致的,穷人说,我现在没有钱,我可以出卖我自己,从伦理学的观点来说,多生孩子增加了不光你自己的负担,也增加了社会的负担,卫生部门在医院监督管理有问题,代孕本身在法律是不允许的,这个代孕必须要通过医疗机构,不通过医疗机构怎么做代孕,那做不了的,肯定是监管的问题。
董倩:
代孕在我们国家是非法的,我们再来了解一下,它在世界上其他国家的一些法律状况。应该说在绝大多数国家都是不允许代孕的,只有像在印度这些国家还有少数的地区允许代孕。我们来看看法国,法国在1994年的时候通过了一个生命伦理法,全面禁止代孕,组织、策划代孕的协会或者医生,将面临3年监禁和4.5万欧元的罚款,这是法国。
再看澳大利亚,代孕母亲在法律上被视为孩子的合法母亲,任何将孩子的监护权转给他人的代孕合同都属于无效。
代孕到底怎么管理目前在国际上还有比较大的分歧,但不管是支持还是反对,允许还是禁止,对它的思考都应该是深层次的。
在1985年的时候,美国发生过一个非常有名的案子就是一名代孕母亲,她对孩子产生感情了,最后和这个孩子的父母对簿公堂这么一件事情,由这个案子我们能看出,代孕这个问题解决起来是多么的困难。
一个无意中曝光的八胞胎的这样一个新闻,让我们看到了生命、伦理、文化、制度等错综复杂的关系,只有正视它才能够推动社会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