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在重庆中山二路的一座人行天桥上,我碰到一个别样的乞丐。他蹲在一边,面前放着装满零钱的口盅,身边靠着一个四五岁模样的男孩,与其他乞丐不同的是,他用他惟一的手拿着一本书,在教儿子识字。
我走过去蹲下身子问:“老乡,请问从哪儿来?”“麻城。”“湖北麻城么?”“是的。”“那是大别山的麻城,我去过好几次呢。”
乞丐的眼睛亮了,因为在这座城市,从没有人正眼看过他,现在却有人对他的家乡怀有一份感情。
于是我们开始交谈起来。他告诉我,他原本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不幸的是他在两年前的一次工伤事故中断了一条胳膊。不久,妻子便抛下他和儿子,至今下落不明。他和儿子每月只能靠村里的救济维持生活。听人说妻子去了云南,他便带着儿子找到了云南,又有人说在四川见过她,他又直下四川,最后父子俩一路行乞来到重庆。
一个断臂人,一个被妻子抛弃的男人,一个沦落天涯的乞丐,竟然会教儿子读书。看得出,他对生活的希望并没有泯灭。
感动之余,我掏出一张百元面额的人民币递给他。出乎我意料的是,他竟然摇手拒绝,当他的儿子本能地伸手要接这钱时,他用惟一的手将孩子拽了回去,他对我说:“大哥,我不能要你这钱!”
我十分惊讶——乞丐不要钱?
他解释说:“我不能要这么大面额的钱,只能要这样的。”说着他指了指面前的口盅,只见里面装的都是两元以下的零钞。我明白了,他的意思是,乞丐就只能拿乞丐的钱,多了就逾越了乞丐的“本分”。
听了他这句话,我不由得感慨万千,试问当今之世,有多少人明白什么钱自己该拿,什么钱自己不该拿呢?是什么样的人,做了什么样的事,拿到什么样的报酬;几分耕耘、几分收获,这本是天经地义在情在理的事,这些规则其实也就是做人的“本分”。可惜时下许多人信奉巧取豪夺,漠视做人的原则。即使他们西装革履,风度翩翩,我想,他们的人格是比不上这位天桥上的断臂乞丐的。
想到此,我不禁对这位乞丐肃然起敬,不为别的,只为他能恪守这份乞丐的“本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