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1.关于领取《广东省高等自学考试课程合格证》的说明:因广东省自考办在办理毕业、转免考等相关手续时,考生成绩都以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的电子数据为准,不再需要考生提供课程合格证。故此,我市从2015年10月自学考试开始实行新的课程合格证领取办法:在当次考试成绩公布10天内,个别需要课程合格证的考生可自行在网上(成绩查询界面)提出申请领取当次考试的课程合格证,我办将在规定时间发放。
2.关于查卷的说明:凡对本人当次考试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可经我办向省考办申请查卷。本次申请查卷登记时间:11月23日-12月7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查卷登记地点: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服务窗口。查卷是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工作人员查核试卷及答题卡,查核的内容为试卷是否加错分、漏加分、登错分,不涉及评分标准掌握的宽严程度。 (++:表示100分;——:表示缺考;-0:表示舞弊或其他原因分数为0;+0:表示坐错座位或其他原因,分数为0)
*考生成绩以省教育考试院的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