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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自考独立本科音乐教育专业介绍

2015-11-24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是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是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也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此专业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特点,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注重考核应考者对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培养合格的高级中等学校音乐教师及其他音乐工作者。系统地掌握音乐学科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掌握音乐教育的理论与方法,具备音乐表现和音乐鉴赏能力以及初步的创作能力;能胜任音乐教学工作并能从事组织、指导其他音乐活动的能力。

学历层次和规格:本专业为本科层次,总体上与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同专业的水平相一致。本专业采用学分制,每门课程考试合格后发给课程合格证书,并获得该课程相应的学分。凡取得本专业规定的考试课程的合格成绩,并通过相应课程的实践性环节考核,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发给音乐教育(独立本科段)毕业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河北师范大学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凡符合要求者授予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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