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是法律硕士考研的重点科目之一,大家冲刺复习要注意巩固,下面读书人网帮助大家梳理门复习重点,大家一起来巩固。
2016法硕考研民法重点:民法特点及适用范围
一、民法的特点
(一)民法是权利法 民法最基本的职能在于对民事权利的确认和保护,这就使民法具有权利法的特点。无论民法在历史上是以义务为本位还是以权利为本位,或以社会为本位,民法都强调对私权的充分保护。
(二)民法的主要内容是私法 划分公、私法的标准:(1)利益说(2)意思说(3)主体说
(三)民法主要是实体法
(四)民法具有一定程度的任意性 民法主要是通过任意性规范而不是强行性规范来调整交易关系的。民法调整方法的特点是允许主体依法独立自主自愿地产生、变更和消灭民事法律关系,当事人有权根据自己的意志和利益决定是否参加、变更和消灭民事法律关系。
(五)民法强调平等协商和等价有偿原则 这是由商品交换必然要求遵循价值规律,实行等量劳动的交换决定的。
二、民法的适用范围
(一)民法在时间上的适用范围 民法在时间上的适用范围,是指民事法律规范在时 间上所具有的法律效力。一般来说,民法的效力自实施之日发生,至废止之日停止。 民法的溯及力问题,在通常情况下,新公布实施的民事法规只适用于该法规生效后所发生的民事关系。法 律不得溯及既往。
(二)民法在空间上的适用范围 民法在空间上的适用范围,是指民事法律规范在地域上所具有的效 力。一般的原则是,民事法律规范的效力及于制定该民事法规的机关所管辖的领域。由于制定、颁布民事法规的机关不同,民事法规适用的空间范围也不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