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人的概念和特征
1.法人的概念
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社会组织。
2.法人的特征
(1)依法成立;
(2)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场所;
(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法人制度的历史沿革
三、法人的分类
(一)公法人和私法人
以是否行使国家统治权力为标准进行的划分。
公法人——行使国家统治权力的组织。例如:各级人民政府;
私法人——不行使国家统治权力的组织。例如:公司。
(二)社团法人和财团法人
以法人产生的基础为标准进行的划分。
社团法人——以一定财产为基础,由两个以上的成员集合而成立的法人。例如:工会;
财团法人——以提供一定的财产为基础,实现一定公益目的而取得法律上的人格的法人。例如:以捐献行为而成立的基金组织。
(三)营利法人和公益法人
以法人活动的目的为标准进行的划分。
营利法人——以营利为目的而成立的法人。例如:公司是典型的营利法人;
公益法人——以社会公共利益为目的而成立的法人。例如:慈善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