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日法】我国古代纪日法主要有四种:
(1)序数纪日法。如《梅花岭记》:“二十五日,城陷,忠烈拔刀自裁。”《项脊轩志》:“三五之夜,明月半墙”“三五”指农历十五日。《(黄花岗七十二烈士事略)序》:“死事之惨,以辛亥三月二十九日围攻两广督署之役为最。”
(2)干支纪日法。如《殽之战》:“夏四月辛巳,败秦军于肴。”“四月辛巳”指农历四月十三日;《石钟山记》:“元丰七年六月丁丑”,即农历六月九日;《登泰山记》:“是月丁未”,指这个月的十八日。古人还单用天干或地支来表示特定的日子。如《礼记·檀弓》:“子卯不乐”,“子卯”,代指恶日或忌日。(3)月相纪日法。指用“朔、胐
、望、既望、晦”等表示月相的特称来纪日。每月第一天叫朔,每月初三叫眦,月中叫望(小月十五日,大月十六日),望后这一天叫既望,每月最后一天叫晦。如《祭妹文》“此七月望日事也”;《五人墓碑记》:“在丁卯三月之望”;《赤壁赋》:“壬戌之秋,七月既望”;《与妻书》: “初婚三四个月.适冬之望日前后”。
【纪时法】
我国古代纪时法主要有两种:
(1)天色纪时法。古人最初是根据天色的变化将一昼夜划分为十二个时辰,它们的名称是:夜半、鸡鸣、平旦、日出、食时、隅 中、日中、日昳 、晡 时、日入、黄昏、人定。
(2)地支纪时法。以十二地支来表示一昼夜十二时辰的变化。古天色纪时、地支纪时与今序数纪时
对应关系见附表。
2.长寿的雅称
喜寿:指77岁。因为汉字草书中,“喜”字看似七十七.故借以指77岁
米寿:指88岁。因为“米”字折开来,就成为“八”、“十”、“八”三个字,故借此指88岁。
白寿:指99岁。因为“百”字去掉一部的“一”为“白”,而百少一为九十九,故借此指99岁。
茶寿:指108岁。因为“茶”字的草字头看似二十,余下者折成“八十八”,两者相加为108岁,故借此指108岁。
上寿:指90岁以上者。中寿:指80岁以上者。下寿:指60岁以上者。耳顺之年、还历之年、花甲之年:均指60岁。
古稀之年、悬在之年、丈国之年:均指70岁。自古有“人生七十古来稀,,之说。朝杖之年、耄耋之年:指80岁以上、100岁以下。
期颐之年:指100岁以上。
3.朋友关系的称谓
4.别称
◇父母称高堂、椿萱、双亲。
◇妻父俗称丈人,雅称岳父、泰山。◇兄弟称昆仲、棠棣、手足。
◇老师称先生、夫子、恩师。◇学生称门生、受业。
◇学堂称寒窗、鸡窗,同学为同窗。◇女婿称东床、东坦、娇客。
◇父母死后称呼上加“先”字,父死后称先父、先严、先考;母死称先母、先慈、先妣。同辈人死后加‘亡”字,如亡妻、亡兄、亡妹。夫妻一方亡故叫丧偶,夫死称妻为寡、孀,妻死称夫为鳏。
5.谦称
◇家严、家慈,分别称自己的父亲、母亲。◇舍弟(侄),称自己的弟弟(侄子)。
◇内人、内子、内助、拙荆、拙内、荆室、山荆,称自己的妻子。◇外子,称自己的丈夫。
◇豚子(犬子、犬儿),称自己的儿子。◇小女、称自己的女儿。
◇寒舍、舍下、草堂,称自己的住宅。6.讳称
◇天子、太后、公卿王侯之死称:薨、崩、百岁、千秋、晏驾、山陵崩等。◇父母之死称:见背、孤露、弃养等。
◇佛道徒之死称:涅槃、圆寂、坐化、羽化、仙游、仙逝等。“仙逝”现也用于称被人尊敬的人物的死。◇一般人的死称:亡故、长眠、长逝、过世、谢世、寿终、殒命、捐生、就木、溘逝、老、故、逝、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