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海关行政管理相对人办理运输工具、货物、物品进出境手续等海关事务的活动即为“报关”。
2.报关单位是指依法在海关注册登记的报关企业。
3.报关企业应当在办理注册登记许可延期的同时办理换领报关企业报关登记证书手续。
4.考生在报名、考试等过程中有作弊行为,成绩合格的,海关应当宣布其考试成绩无效,3年后方可重新报名参加报关员资格考试。
5.报关员记分达到《记分考核管理办法》规定分值,应参加海关组织的报关业务岗位考核,岗位考核不合格的,应当继续参加下一次考核。
6.报关员因为走私行为被海关予以行政处罚,但未被暂停执业、取消报关从业资格的,记20分。
7.首次申请报关员注册人员在报关单位实习期间,不得以报关员的名义办理报关业务。
8.海关对不再具备报关员注册条件的,应当依法作出不予延续的决定,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9.通关的概念大于报关的概念。
10.报关员小刘在海关查货现场发现某运输公司的货柜车装有涉嫌走私的货物,他可以在海关关长授权的情况下,直接扣留该货柜车,以待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