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简答题
1. 桦威商贸有限公司近日被举报有偷税嫌疑,县税务机关于2009年3月1日对此展开稽查,经查实企业以收入不入账方式少计收入,少缴税款50000元。税务机关认为企业有偷税行为,于2008年3月20日,作出补交税款和滞纳金,处以100000元罚款的处罚决定。桦威商贸公司就上述事项咨询注册税务师,请分别回答以下问题,并简要说明理由:
(1)偷税行为的定性是否准确?处罚是否正确?
(2)企业能否提出行政复议?提出复议前,企业还要做哪些准备工作?
(3)如果能提出复议,能否委托税务师代理上述复议行为。
2. 某生产公司2008年销售收入20000万元,年发生业务招待费330万元,大大超出了税法规定的5‰的比例。该公司决定就招待费超标问题(假定上述两个数据不变)聘请税务师事务所进行2009年税收筹划。
税务师事务所的咨询建议是:将企业的销售部门分离出去,成立一个独立核算的销售(子)公司。企业生产的产品以18000万元卖给销售公司,销售公司再以20000万元对外销售;330万元的招待费用在两个公司分配:生产企业承担160万元,销售公司承担170万元。
问题
(1)请计算该公司招待费超标对所得税的影响;
(2)请用数据分析筹划方案是否可行。
3. 我单位准备外购一批林木作为投资,我单位将其放在生物资产科目核算。
请问:
(1)企业所得税如何规定计税基础的?
(2)企业所得税折旧方法和年限有何规定?
4. 2009年2月某市货运企业(内资)在2008年报表编制后,委托注册税务师事务所进行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审核。注册税务师在“其他应付款”明细账中,发现本期收取的装卸费200万元,通过审核记账凭证,发现后附原始凭证为本企业开具的收款收据,收款收据注明为装卸费,经过咨询该企业会计负责人,得知此200万元为企业在提供运输业务时,收取的装卸费,由于不属于运输劳务,所以没有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中核算,因没有想到合适的处理办法,所以暂时计入“其他应付款”科目中核算。
假定该企业2008年4月成立,相关涉税手续均按照税法规定办理。2008年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20万元,2008年度计算的会计利润为-70万元,也无其他涉税事项,该企业城建税税率7%、教育费附加率3%。请你作为注册税务师指导该企业计算应纳企业所得税,并作相关账务调整分录。(计算应补缴的各种税金)
5. 某个体工商户2008年发生下列费用:
(1)赞助支出。
(2)投资人居住房与办公室共用的电费、通讯费等难以划分的支出。
(3)发生的业务招待费。
投资人购买的房屋,用于居住又用于办公。
(4)发生的三项经费。
(5)为研究开发新产品购置的4.8万元的测试议器。
(6)支付业主的工资。
要求:判断上述费用是否可以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税前扣除?若能扣除,其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6. 某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09年4月11日查实,一化工生产企业在2009年1月至3月期间,少缴增值税280000元。国家税务局稽查局遂就该企业的行为作出税务处理决定,要求其自接到税务处理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补缴增值税280000元。稽查局于2009年4月20日将税务处理决定书送达该企业;该企业于2009年5月20日将税款缴交入库并于2009年5月21日向市国家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市国家税务局对甲的行政复议申请进行了审查,作出了不予受理的决定。
作为注册税务师,请分别回答以下问题,并简要说明理由:
(1)税务机构的不予受理是否正确并简要分析;
(2)纳税人是否可就不予受理行为向法院提起诉讼,依据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