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 城市结构
指城市各组成要素相互关系、相互作用的形式和方式,主要包括经济结构、社会结构、空间结构。
50. 城市形态
指一个城市的全面实体组成,或实体环境以及各类活动的空间结构和形成。
广义可分为有形形态和无形形态两部分。前者主要包括城市区域内城市布点形式,城市用地的外部几何形态,城市内各种功能地域分异格局,以及城市建筑空间组织和面貌等。后者指城市的社会、文化等各无形要素的空间分布形式,如城市生活方式、文化观念和价值观念等形成的城市社会精神面貌、社会群体、政治形式和经济结 构所产生的社会分层现象和社区的地理分布特征,以及由此而构成的城市生态结构。
狭义一般指城市物质环境构成的有形形态,事实上它们也是城市无形形态的表象形式。
51. 城市布局形式
指城市建成区的平面形状以及内部功能结构和道路系统的结构和形态。
城市布局形式是在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的或为自然发展的结果,或为有规划的建设的结果。这两者往往是交替起着作用。研究城市布局形式及其利弊,对制定城市总体规划有指导意义。
52. 城市用地分析
指在对城市各自然要素进行综合分析研究的基础上,按照城市规划和建设要求、用地整备工程技术的可能性和经济性,对城市规划用地进行适用性分析评定,以划出城市用地的不同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