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点四、经济法的特征、原则
1.特征:
经济性 | 1.对象发生在直接物质生产领域,具有经济目的性; 2.直接赋以经济规则以法律效力——重要表现 |
社会本位性 | 对经济关系的调整中立足于社会整体利益 |
规制性 | 把积极的鼓励、促进、保护与消极的限制、约束和禁止相结合的特性。 |
综合性 | 1.经济法是公法因素和私法因素相综合的法; 2.经济法调整是各种法律调整手段有机结合 |
2.原则:社会本位原则、平衡协调原则(主导性原则)、权责利效相统一原则(根本性原则)
知识点五、经济法律关系
经济法律关系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要素构成。
(一)主体:消费者、经营者和经济管理者
【注意】国家、各级政府或国家机关、被授权的行业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是经营管理者
(二)客体:主要是经济行为(比如财税调控行为、经营者的对策行为)
(三)内容:权利和义务
内容的特点:公私交织(经营管理者对公责任不能随便抛弃);强调当事人之间的协调
知识点六、经济法的基本制度
经济法主体制度 | |
市场规制法制度 | 生产经营规制法、市场竞争法(两反)、市场监管法 |
宏观调控法制度 | 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法;财政法;税法;金融调控法;产业结构与布局规划法;固定资产投资法;经济稳定增长法;对外贸易法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