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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口腔执业医师实践技能考点——牙折(2)

2013-04-19 
牙折

  2.根折

  (1)根尖1/3处折断,多数只需夹板固定、降低咬合,不需牙髓治疗。但如发生牙髓坏死,则应立即进行根管治疗。

  (2)根中1/3处折断,可用夹板固定,如有冠端错位,应在固定前复位。术后每月复查一次,检查夹板是否松脱,必要时可更换。复查时如牙髓有炎症或坏死,则应作根管治疗术。

  (3)颈部1/3处折断并与龈沟相通时,如折断线在龈下1~4mm,断根不短于同名牙的冠长,牙周情况良好者,可酌情选用切龈术、正畸牵引术或牙槽内牙根移位术+桩冠修复。

  3.冠根折

  (1)凡可作根管治疗,且具备桩核冠修复适应症的后牙冠根折,均应尽力保留。

  (2)前牙冠根折,参考与口腔相通的牙颈部根折的治疗原则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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