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五、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特点?
答:
第一,中国的人民民主专政的一个主要特点就是把民族资产阶级列入人民的范围,而不是列入专政对象;
第二,中国的人民民主专政实行的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政党制度;
第三,中国的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组织形式和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二十六、简述党在过度时期的总路线的内容及意义?
答: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是:"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正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条总路线体现了发展生产力和变革生产关系、解放生产力的有机统一,是一条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并举的路线。
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提出具有伟大的意义:
第一,反映了中国人民要求走社会主义道路,迅速发展国民经济,尽快变农业国为工业国,摆脱贫困,消灭剥削的强烈愿望。
第二,反映了中国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转变的历史必然。经过建国后的三年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的革命和建设实践,新中国的情况发生了一系列的重大变化,社会主义因素不断增加,提出了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转变的课题。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正是反映了这种历史必然性。
第三,集中反映了以毛主席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探索中国社会发展和开创中国社会主义道路的创造性贡献,是毛主席思想的重要内容。
二十七、中国社会注意建设道路的提出及指导方针?
答:正确认识社会注主义建设时期我国的基本国情;正确认识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国内主要矛盾和工作重心;以苏联为借鉴,走中国式工业化道路;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建设社会主义伟大国家。
二十八、简述邓小平理论形成的条件?
答:邓小平理论是在和平与发展成为时代主题,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不断前进,在总结我国社会主义胜利和挫折的历史经验并借鉴其他社会主义国家兴衰成败历史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当代中国实际和时代特征相结合的产物。
二十九、邓小平理论的形成经历了哪三个发展阶段?
答:邓小平理论大体上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是从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到1982年党的十二大,邓小平理论初步形成。在党的十二大上,邓小平明确提出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基本命题。
第二阶段是从1982年党的十二大到1987年党的十三大,在全国改革逐步展开的过程中,邓小平理论逐步展开并形成轮廓。十三大第一次提出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这一概念,并从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等方面,系统地概括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主要观点。这一概括构成了邓小平理论的轮廓。
第三阶段是从1987年党的十三大到1992年邓小平南方谈话和党的十四大,邓小平理论走向成熟,形成理论体系。党的十四大以南方谈话为灵魂,对"邓小平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主要内容作了新的科学概括,使之形成比较完整的科学体系。1997年9月,中共十五大把"邓小平理论"确定为党的指导思想并写入党章。1998年3月,全国人大九届二次会议正式把邓小平理论作为指导思想列入宪法
三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的主要内容及简明概括是什么?
答:
(1)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2)"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是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的简明概括。
(3)"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共同统一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经济建设是基本路线的核心和主体。我们必须把经济建设作为全党全国工作的中心。动摇了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就等于动摇了基本路线。坚持基本路线不动摇,关键是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动摇。改革开放为经济建设提供动力。四项基本原则是立国之本。四项基本原则还为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提供政治保证。
三十一、简述实现经济增长方式有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的重要意义?
答:(1)可以节省资金和资源的消耗,提高资金和资源的利用率,从而缓解我国经济发展同资源不足、资金严重短缺的矛盾。
(2)可以提高消费品的质量和档次,增加消费品的品种,适应社会需求结构变化的需要,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
(3)可以减少对资源的浪费,保护生态环境,有利于经济建设与资源、环境的相互协调,实现可持续发展。
(4)可以促进科技进步,优化产品结构,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增强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
三十二、简述社会保障制度的内涵和内容?
答:
(1)社会保障,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对国民收入进行分配和再分配,对社会成员特别是生活有特殊困难的人们的基本生活权利给予保障的社会安全制度。
(2)作为一种体系或一种制度,社会保障由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社会福利和社会优抚等方面组成。
第一,社会救助。是指国家和社会对遭受自然灾害、不幸事故和生活贫困者提供物质援助,它是社会保障的最低层次。
第二,社会保险居于社会保障的核心地位,指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成员在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遇到其他生活困难时,有权得到国家、社会和有关部门的帮助,主要有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
第三,社会福利是社会保障的最高层次,是指国家和社会在居民住宅,公共卫生、环保、基础教育等领域,向全体公民提供的帮助和服务。
第四,社会优抚是对特定阶层比如对军人或军烈属的优待和安置,它是一种带有褒扬、优待和抚恤性质的特殊保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