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喷射速率
检查法:取供试品4瓶,除去帽盖,分别喷射数秒后,擦净,精密称定,将其浸人恒温水浴(25qC±l℃)中30min,取出,擦干,除另有规定外,连续喷射5秒钟,擦净,分别精密称重,然后放入恒温水浴(25℃±1 ℃)中,按上法重复操作3次,计算每瓶的平均喷射速率(g/s),均应符合各品种项下的规定。
(六)喷出总量
检查法:取供试品4瓶,除去帽盖,精密称定,在通风橱内,分别连续喷射于已加入适量吸收液的容器中,直至喷尽为止,擦净,分别精密称定,每瓶喷出量均不得小于标示装量的85%。
(七)无菌和微生物限度
用于烧伤、创伤或溃疡的气雾剂应进行无菌检查并符合规定。除另有规定外,应进行微生物限度检查并符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