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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中级经济师--连锁经营和代理复习笔记六(1)

2013-03-05 

二、代理的种类(重点)

(一)权限大小不同:独家代理、一般代理和总代理。

1.独家代理:是指委托人给予代理人在约定地区和一定期限内,享有某种或某些制定商品专营权的代理。凡是在该区域和时间内进行的交易,除双方另有约定外,无论是由代理商完成,还是由委托人直接与买主达成的,代理商都可按成交额提取应有的佣金。

(1)独家代理的优点:①有利于调动代理商的积极性。代理商不负担经营亏损风险,又有专营权,多干多得。

②委托人比较主动。委托人掌握商品的成交价格,一般不会出现代理商控制市场的情况。

③有利于集中推销。代理商经营集中,便于集中推销。

(2)独家代理注意事项:①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代理协议;②详细规定佣金支取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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