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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制度与政策》考试讲义(1)

2013-01-19 

  物业管理(property management),是指物业管理企业受物业所有人的委托,依据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对物业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市政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容貌等管理项目进行维护、修缮和整治,并向物业所有人和使用人提供综合性的有偿服务。

  其基本内容按服务的性质和提供的方式可分为:常规性的公共服务、针对性的专项服务和委托性的特约服务三大类。

  (一)是常规性的公共服务,主要有以下几项:

  ①房屋建筑主体的管理及住宅装修的日常监督;

  ②房屋设备、设施的管理;

  ③环境卫生的管理;

  ④绿化管理;

  ⑤配合公安和消防部门做好住宅区内公共秩序维护和安全防范工作;

  ⑥车辆道路管理;

  ⑦公众代办性质的服务;

  (二)是针对性的专项服务:

  ①日常生活类;

  ②商业服务类;

  ③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类;

  ④金融服务类;

  ⑤经纪代理中介服务;

  ⑥社会福利类;

  (三)是委托性的特约服务:

  物业管理企业在实施物业管理时,第一大类是最基本的工作,是必须做好的。同时,根据自身的能力和住用人的要求,确定第二、第三大类中的具体服务项目与内容,采取灵活多样的经营机制和服务方式,以人为核心做好物业管理的各项管理与服务工作,并不断拓展其广度和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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