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冲突规范的结构
1 、构成
一部分:范围、连接对象
另一部分:系属、冲突原则
还有一部分:关联词
2 、连接点:冲突规范借以确定某一法律关系应适用什么法律的根据
A.客观连接点:一种客观实在的标志
B.主观连结点:当事人的意思
C.静态连结点:固定不变的
D.动态连结点:可变的
3 、系属公式:属人法、物之所在地法、行为地法、当事人合意选择的法律、法院地法、最密切联系地法、旗国法
(三)冲突规范的类型
1 、单边冲突规范:直接规定适用某国法律。只规定一个明确的连接点。
2 、双边冲突规范:规定一个可推定的系属,再根据这个系属并结合民商事法律关系的具体情况去推定应适用某法律的冲突规范。
3 、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系属有两上或两个以上,并同时适用某种民商事法律关系的冲突规范。
4 、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系属,但只能选择其中之一来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