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委托收款结算方式。委托收款是指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这种结算方式不受金额起点的限制,只要收款人凭已承兑的商业汇票、债券、存单等付款人债务证明即可办理款项的结算,它既可用于同城结算,又可用于异地结算。
6、汇兑结算方式。汇兑是指汇款人委托银行将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结算方式。汇兑结算方式划拨款项简便、灵活,单位和个人的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以使用这种结算方式。
7、信用卡结算方式。信用卡是指商业银行向个人和单位发行的,凭其向特约单位购物、消费和向银行存取现金,且具有消费信用的特制载体卡片。
8、托收承付结算方式。托收承付是指根据购销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人收取款项,由付款人向银行承认付款的结算方式。办理托收承付结算的款项,必须是商品交易,以及因商品交易而产生的劳务供应的款项。代销、寄销、赊销商品的款项,不得办理托收承付结算。
(六)银行保函业务
银行保函业务是指银行根据客户的申请而开立的具有担保性质的书面承诺文件,若申请人未按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给受益人造成了经济上的损失,则银行承担向受益人进行经济赔偿的责任。银行保函大多属于“见索即付”(无条件保函),是不可撤销的文件。施工企业在国际工程承包中,当事人一方为避免因对方违约而造成损失,往往要求对方通过银行提供经济担保。
银行保函特点
1、银行信用作为保证,易于为客户接受。
2、保函是依据商务合同开出的,但又不依附于商务合同,是具有独立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件。当受益人在保函项下合理索赔时,担保行就必须承担付款责任,而不论申请人是否同意付款,也不管合同履行的实际事实。即保函是独立的承诺并且基本上是单证化的交易业务。
银行保函办理手续:
1、申请人需填写开立保函申请书并签章。
2、提交保函的背景资料。
3、提供相关的保函格式并加盖公章。
4、提供企业近期财务报表和其它有关证明文件。
5、落实银行接受的担保,包括缴纳保证金、质押、抵押或第三者信用担保等。
6、由银行审核申请人资信情况、履约能力、项目可行性、保函条款及担保、质押或抵押情况后,可对外开出保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