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存款的管理
1、银行存款开户的有关规定
按规定,企业必须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开设“银行存款”账户,以办理银行存款的存款、取款和转账结算业务。银行存款账户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是指企业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的账户,企业的工资、奖金等现金的支取只能通过基本存款账户办理;一般存款账户是指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以外的用于银行借款转存以及为与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企业不在同一地点的附属非独立核算单位开立的账户,企业可以通过该账户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缴存,但不能支取现金;临时存款账户是企业因临时经营活动需要开立的账户,企业可以通过该账户办理转账结算和符合现金管理规定的现金收付;专用存款账户是企业因特定用途需要开立的账户。一个企业只能选择一家银行的一个营业机构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不得在多家银行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也不得在同一家银行的几个分支机构开立一般存款账户。
2、银行结算纪律
企业收入的一切款项,除国家另有规定的以外,都必须当日解缴银行;一切支出,除规定可以用现金支付的以外,应按照银行有关结算办法的规定,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企业支付款项时,存款账户内必须有足够的资金。不准出租、出借银行账户,不准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不准套取银行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