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编制会计记录和财务报表
会计师事务所向审计客户提供编制会计记录或财务报表等服务,随后又审计该财务报表,将因自我评价产生不利影响。
(一)编制财务报表是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管理层的职责,这种职责包括:
1.设计、实施和维护与编制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以合理保证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2.编制或更改会计分录或者确定交易的账户分类;
3.编制或更改以电子形式或其他形式存在的、用以证明交易发生的原始凭证或原始数据(如采购订单、工时记录和销售订单);
4.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
5.作出恰当的会计估计。
(二)不对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的活动
1.沟通审计相关的事项
在审计过程中,会计师事务所与审计客户管理层就下列事项进行沟通,通常不会对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1)对会计准则或财务报表披露要求的运用;
(2)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以及资产、负债计量方法的适当性;
(3)会计调整分录的建议。
2.提供特定技术支持
审计客户可能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在下列方面提供技术支持,如果会计师事务所不承担审计客户的管理层职责,通常不会对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1)解决账户调节问题;
(2)分析和积累监管机构要求提供的信息;
(3)将按照某种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转换为按照另一种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
3.向非公众利益实体的审计客户提供日常性和机械性的工作
如果会计师事务所向不属于公众利益实体的审计客户提供编制会计记录和财务报表相关的服务,只要属于日常性和机械性的工作,并且已采取措施将因自我评价产生的不利影响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则不会损害其独立性。
此类服务包括:
(1)根据来源于客户的数据提供工资服务;
(2)在客户确定或批准账户分类的基础上记录交易;
(3)将已记录的交易过入总分类账;
(4)将客户批准的分录过入试算平衡表;
(5)根据试算平衡表中的信息编制财务报表。
在所有情况下,会计师事务所应当评价不利影响的严重程度,并在必要时采取防范措施消除不利影响或将其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
防范措施主要包括:
(1)由审计项目组以外的人员提供此类服务;
(2)如果审计项目组成员提供此类服务,则由审计项目组以外的合伙人或高级员工复核已执行的工作。
4.非审计项目组成员向公众利益实体的审计客户提供日常性和机械性的工作
只要提供的服务属于日常性、机械性的工作,且提供服务的人员不是审计项目组的成员,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情况下,不会损害其独立性:
(1)接受服务的分支机构或关联实体从总体上对被审计财务报表不具有重要性;
(2)服务所涉及的事项从总体上对该分支机构或关联实体的财务报表不具有重要性。
除非出现紧急或极其特殊的情况,并征得相关监管机构的同意,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向属于公众利益实体的审计客户提供下列编制会计记录和财务报表的服务:
(1)工资服务;
(2)编制所审计的财务报表;
(3)编制所审计财务报表依据的财务信息。
5.在紧急或特殊情况下提供的会计和记账服务
如果遇到紧急或极其特殊的情况,审计客户无法作出其他安排,经相关监管机构同意,会计师事务所可以在下列情况下向审计客户提供不允许提供的编制会计记录和财务报表的服务:
(1)只有该会计师事务所拥有服务的资源,并且熟悉客户的系统和程序,能够协助客户及时编制会计记录和财务报表;
(2)如果限制该会计师事务所提供服务,将给客户带来严重的困难,如导致客户无法向监管机构提供报告。
在上述情况下,会计师事务所只能安排审计项目组成员以外的专业人员在短期内一次性提供这些服务,并且应当就此事项与治理层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