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已实施装运前检验的货物,入境时无须再报检。( )
【答案】×
【解析】已实施装运前检验的货物,在抵达我国口岸时仍应向入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申请报检。
2.《入境货物调离通知单》是进口法检货物已向检验检疫机构报检并准予销售、使用的有效凭证。( )
【答案】×
【解析】对于检验检疫合格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机构签发《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准予销售、使用。《入境货物调离通知单》是入境货物实施异地施检报检时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证明文件。
3.进口大型成套设备,须向目的地检验检疫机构申请检验。( )
【答案】√
【解析】大型成套设备需结合安装调试进行检验,应在收货人所在地即目的地检验检疫机构报检并检验。
4.已实施装运前检验的入境货物,入境时检验检疫机构仍须实施检验。( )
【答案】√
5.进口需要检疫审批的货物,必须在检疫许可证规定的口岸入境。( )
【答案】√
6.某公司从美国进口一批苹果,从上海口岸入境,目的地合肥。该公司应向上海检验检疫机构报检,该货物必须由上海检验检疫机构检疫。( )
【答案】√
【解析】进口一批苹果,从上海口岸入境,目的地为合肥。该公司应向上海检验检疫机构报检,且货物必须由上海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疫。
7.北京某公司进口l0辆日本汽车,货物到达天津口岸后,应直接向天津检验检疫局办理报检手续。( )
【答案】√
【解析】一般入境货物,应在入境前或入境时向报关地检验检疫机构报检并检验。
8.法定检验范围以外的入境货物的收货人发现商品质量不合格的,可向检验检疫机构申请检验出证。( )
【答案】√
9.对于法定检验的进15商品,如果合同中约定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的国外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报检时应在报检单上注明,检验检疫机构不再进行检验。( )
【答案】×
【解析】对于法定检验的进口商品,即使合同中约定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的国外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在入境时检验检疫机构也要依法对其实施检验。
10.入境货物需要分销数地的,进口商应在报检时提出申请,检验检疫机构按分销批数分证,证书副本送分销地检验检疫机构。( )
【答案】×
【解析】进境的同一批产品需要分销数地的,口岸检验检疫机关只对本港卸下的货物进行检疫,先期卸货港的口岸检验检疫机关应当将检疫情况及时通知其他分卸港的口岸检验检疫机关;需要对外出证的,由卸毕港的口岸检验检疫机关汇总后统一出具检疫证书。
11.法定检验检疫的入境货物转异地检验的,口岸检验检疫机构不做检疫处理。( )
【答案】×
【解析】法定检验检疫的入境货物转异地检验的,应当在入境口岸完成进境流向报检。进境流向报检要对装运货物的运输工具和外包装进行检验检疫。
12.入境废物到达口岸后,货主或其代理人应立即向口岸或到达站检验检疫机构报检,并由检验检疫机构根据货物不同性质特点实施卫生检验、检疫处理、实施环保项目的检验,经检验检疫合格后方可签发《入境货物通关单》供货主办理通关放行手续。( )
【答案】√
13.输入植物种子、种苗及其他繁殖材料的,应当在进境前14天报检。( )
【答案】×
【解析】输入植物种子、种苗及其他繁殖材料的,应当在进境前7天报检。
14.因科研等特殊需要,输入禁止入境物的,必须提供入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特许审批证明。( )
【答案】×
【解析】因科研等需要,输入禁止入境物的,须事先向国家质检总局办理特许审批手续。
15.某公司输入一批动物疫苗,该公司应在货物入境前20天报检。( )
【答案】×
【解析】输入植物、种子、种苗及其他繁殖材料的,应在入境前7天报检。
16.入境货物可以在检验检疫地以外的销售地、使用地加施检验检疫标志。( )
【答案】×
17.过境动植物及其产品报检时,应持货运单和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出具的检疫证书;运输动物过境时,还应提交国家质检局签发的动植物过境许可证。( )
【答案】√
18.异地施检报检时应提供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入境货物报检单》。( )
【答案】×
【解析】异地施检报检时应提供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入境货物调离通知单》。《入境货物报检单》是用于实际报检使用的。
19.对重要的进口商品和贵重的设备,收货人应当依据对外贸易合同约定在出El国装运前进行预检验、监造或者监装。( )
【答案】×
【解析】根据《商检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对重要的进口商品和大型的成套设备,收货人应当依据对外贸易合同约定在出口国装运前进行预检验、监造或者监装,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监督;商检机构根据需要可以派出检验人员参加。
20.运输动植物过境时,应提交国家农业局签发的动植物过境许可证。( )
【答案】×
【解析】过境动植物及其产品报检时,应持货运单和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出具的检疫证书;运输动植物过境时,还应提交国家检验检疫局签发的动植物过境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