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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注会《税法》辅导——会计利润总额和应纳税所得额(1)

2012-09-17 
会计利润总额和应纳税所得额知识点辨析

  会计利润总额和应纳税所得额的区别:

  (1)企业的会计利润总额是企业根据会计准则或者会计制度的规定,按照会计的核算方法计算出来的。具体的计算公式如下: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投资收益(-投资损失)

  (2)应纳税所得额是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按照税法的核算方法计算出来的所得额,是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计算方法分为以下两种:

  ①直接计算法

  在直接计算法下,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金额-弥补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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