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关单常考重点栏目总结
重要 栏目 |
填制要点 | 备注 |
备 案 号 |
*无备案审批的报关单,本栏目为空,但若是有备案审批的则一定要填。 *《进料加工登记手册》,第一位字母是C; *《来料加工登记手册》第一位字母是B; *《加工贸易设备登记编号》第一位字母是D. *《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编号,第一位字母是Z; *实行原产地证书联网管理的香港、澳门CEPA项下进口货物,本栏目填报Y+11位原产地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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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 营 单 位 |
*格式要求:必须填报:经营单位名称与编码,缺一不可。 *特别注意:外商投资企业委托外贸企业进口投资总额内的设备、物品,经营单位填报外商投资企业(委托方)的名称及代码,并且在备注栏注明; *企业间代理进出口,经营单位一般填报代理方; *若为赠送、捐赠的货物则填报接受单位; *境外企业不得填报为经营单位; *报关企业(经营单位代码第6位是8的企业),表示有报关权而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不能够作为经营单位填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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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 方式 |
常考的是水路运输(代码2)和航空运输(代码5) *航空运输主要看:FlightNo,AirFreight *水路运输:(Ocean)Vesse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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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工具名称 | *水路运输填报船名(Vessel)或船舶呼号(来往港澳小型船舶为监管簿编号)+“/”+航次号(voyageNo) *航空运输填报航班号. |
注意运输中转 |
收(发)货单位 | *指已知的进口货物在境内的最终消费、使用单位 *填写企业名称及注册编码,无编码则填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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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 易 方 式/征免 性 质 |
*加工贸易主要看手册号码类型:B手册,贸易方式为来料加工(代码0214);征免性质为来料加工(代码502)。 *加工贸易主要看手册号码类型:C手册,贸易方式为进料对口(代码0615);征免性质为进料加工(代码503)。 *外商投资企业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机器设备、零件和其他物料,Z征免税证明, 贸易方式:“合资合作设备”(2025)(经营单位编码第6位是2;3)或者“外资设备物品”;(2225))(经营单位编码第6位是4)。 征免性质:鼓励项目(789)。 *外商投资企业在投资总额外用自有资金进口的机器设备,则填“一般贸易”(0110),征免性质是自有资金。 *外商投资企业进口供应内销的产品的料件,贸易方式是一般贸易(0110),征免性质是一般征税(101) *外商投资企业使用国产原料自产产品出口, 贸易方式为一般贸易”(0110), 征免性质: 中外合资(代码601,经营单位编码第6位是3); 中外合作(602,经营单位编码第6位是2); 外资企业(603,经营单位编码第6位是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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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 运 国 地 区 |
*直接运输:填写起始发出的国家(地区),即装货港所在国家(地区); *中转但在中转地无商业交易:依旧填写起始发出的国家(地区),即装货港所在国家(地区); *中转并在中转地有商业交易:填写中转港口所在国家(地区) |
中转信息: (1)“Intransshipmentto”+目的地口岸名称;表示转运到….. (2)Via+中转地口岸名称,表示经由….. 中间交易信息来源: § 发票出票人的地址与进口货物的起运地一致,则说明在中转时没有发生商业性交易; § 发票出票人的地址与进口货物的起运地不一致,而与中转地一致,则说明在中转时发生了商业性交易. |
运抵国(地区) | *直接运输:填写直接运抵的国家(地区),即目的港所在国家(地区); *中转但在中转地无商业交易:依旧填写直接运抵的国家(地区),即目的港所在国家(地区); *中转并在中转地有商业交易:填写中转港口所在国家(地区) |
中间交易信息来源: § 如果收货人的地址与出口货物运输的目的地一致,则说明出口货物在中转时没有发生买卖关系; § 如果收货人的地址与出口货物运输的目的地不一致,而与中转地一致,则说明出口货物在中转时发生了买卖关系. |
装货港及指运港 | *装货港是指进口货物在运抵我国境内前的最后一个装运港;对于发生运输中转的货物,不管其是否进行了中间商业性交易,中转港就是装货港。 *指运港是指出口货物运往境外的最终目的港,指运港不受中转的影响。 |
中转信息: (1)“Intransshipmentto”+目的地口岸名称;表示转运到….. (2)Via+中转地口岸名称,表示经由….. |
成交方式 | *主要在发票上寻找相关信息成交方式; *熟记常见成交方式代码:CIF(代码1);CFR代码(2);FOB(代码3) *掌握其他价格术语跟与常见成交方式的转换: CIP、DES、DDP、DDU、DAF填写CIF(代码1) CPT填写CFR代码(2); EXW、FCA、FAS、填写FOB(代码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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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费、保险费 | *填报方法:根据具体的情况,选择采用运费单价、运费总价或运费率三种方式之一填报。 *填报方法:根据具体的情况,选择采用保险费总价或保险费率两种方式之一填报 *重点掌握运费、保险费与成交方式之间的逻辑关系 进口填运费的报价:FOB 进口填保险费的报价:FOB和CFR 出口填运费的报价:CFR和CIF 出口填保险费的报价:CIF |
运费、保险费合计的填报在运费栏 |
件数/包装种类 | *件数填报有外包装的进出口货物的实际件数量; *裸装、散装货物件数填报为“1”; *有关单据仅列明托盘件数,或既列明托盘件数,又列明单件包装件数的,本栏目填报托盘件数. *有不同的包装出现的如2UNITS&4CARTONS,件数合计为6,包装种类统报为件。 熟记包装种类及英文: 木箱(WOODENCASE或CASE); 纸箱(CARTON或CTN); 桶装(DRUM或BARREL; 散装(INBULK); 托盘(PALLET); 包(BALE); |
注意分单填报 |
毛重/净重 | *一般在装箱单上查找有关信息; *考试的重点是要注意分单填报的情况 |
注意分单填报 |
集装箱号 | *填写要求:“集装箱号”+/+“规格”+/+自重, *第一个集装箱号填在此栏,其余的依次填在“标记麦码及备注”中。 *非集装箱货物填“0” |
注意分单填报 |
随附 单据 |
*合同、发票、装箱单、进出口许可证等必备的随附单证不在本栏目填报。 *填写格式:证件的代码+:+监管证件编号; *涉及多个监管证件的,第一个监管证件代码和编号在此填报,其余的在备注栏中填. *熟记常见监管证件及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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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号 | .*第一行填报商品在报关单中的商品排列序号 *第二行用于加工贸易等已经备案的货物,即加工贸易项下的货物有两个项号。(重点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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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名称、规格型号 | *第一行填报进出口货物规范的中文名称。若发票中为非中文,则需要翻译为规范的中文名称,仅在必要时加注原文。 *第二行填报规格型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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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及单位 | *法定第一计量单位及数量应填报在本栏目第一行。 *凡列明海关第二法定计量单位的,必须填报第一及第二法定计量单位及数量,第二法定计量单位填在第二行,无第二法定计量单位本栏为空。 *以成交计量单位申报的,须填报海关法定计量单位转换后的数量,同时还需将成交计量单位及数量填报在本栏第三行。如成交计量单位与海关法定计量单位一致时,本栏为空。 |
成交计量单位 主要看发票上的单价 |
原产国/最终目的国 | § 原产国是指进口货物的生产、开采或者加工制造的国家;madein….Countryoforigin…..Manufacture: § 最终目的国是指已知的出口货物最后交付的国家。即出口货物的最终实际消费、使用或进一步加工制造国家(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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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价 |
*填报同一项号下进出口货物实际成交的商品单位价格的金额。 *主要信息来源:发票上UNITPRICE |
*若单价没有直接给出则需要计算: 单价X数量=总价 *若有多项商品则需要分栏填写,注意所申报的商品的单价、总价之间的对应关系 |
总 价 |
*填报同一项号下进出口货物实际成交的商品总价,主要看货物的成交方式来确定货物总价的构成。 *主要信息来源:发票上AMOU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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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 制 |
*主要在发票上显示有关信息 *熟记常见的币制代码及缩写 n 代码符号名称 n 110HKD港币 n 116JPY日元 n 142CNY人民币 n 300EUR欧元 n 303GBP英镑 n 502USD美元 |
币制代码与国别代码相同,注意在原产国、最终目的国、运费、保险费等栏目的运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