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说明调解委员会的特点与调解劳动争议的原则及程序。(重点)
答:1、调解的特点:群众性、自治性和非强制性。
2、原则是:
(一)自愿原则:1.申请调解自愿。
2.调解过程自愿。
3.履行协议自愿。
(二)尊重当事人申请仲裁和诉讼权利的原则
3、程序有:
一、申请和受理: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双方都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的30日内,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填写(劳动争议调解申请书)。调解委员会在征询对方当事人的意见后,进行审查并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
二、调查和调解
三、制作调解协议书或调解意见书
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的期限为30日,即调解委员会应当自当事人申请调解之日起的30日内结束,到期未结束的,视为调解不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