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院项目质量管理管理原则,分解为三个方面。
1、通过项目实现质量信息的采集
建立《质量信息库》。《质量信息库》为数据库,通过各种渠道采集到的信息先进入到《初始库》、经过鉴别的信息再进入到《正式库》。
通过项目的实施,采集到各种质量信息,进入到《质量信息库》初始库。在项目中,质量信息采集渠道有:设计成品校审记录单(设入口,具体详见表单)、设计评审记录单(设入口)、业主审查等外部审查意见(如何采集见《质量信息管理流程》)。
2、实现贯彻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控要求
建立《质量管理体系信息库》。《质量管理体系信息库》为模拟库, 包括内容为涉及到质量管理体系《质量手册》《质量管理体系程序文件》《质量管理体系作业文件》中要求控制的程序、规定、表单等各种过程文件和表单。
前提是:项目过程按照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进行,过程流程步骤、签署、交出等过程要留有记录和形成各种符合体系要求的文件和输出表单。
进入《质量管理体系信息库》的文件和表单,技术部部长和项目质量管理工程师、生产部门负责人等授权人员能够实现查询、浏览、输出等各种功能,实现调出、汇总。质量体系文件要求受控的各种文件和表单全部进入到《质量管理体系信息库》。进入到《质量管理体系信息库》的文件和表单,不但含质量体系文件受控的,还包括有满足日常质量管理要求的或其他要求的文件内容。
为实现质量过程管理和结果管理,例如贯标审查、日常质量抽查时,尽量不通过设计人员和设总就可实现检查目的,提高工作效率,杜绝后补,真正实现真实过程和结果的质量管理。例如要求系统生成“电子档案袋”,通过档案袋可查看设计成品信息(数量、差错率、质量等级、过程文件和表单目录清单),还可调出项目进行过程中形成的各种文件、表单内容。实现贯标审查时需要的各种文件都可从《质量管理体系信息库》中调出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