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由劳动争议协调处理机构协调处理:劳动争议协调处理机构在调查了解争议情况的基础上,拟订协调处理方案。自决定受理的15日内结束。
3.当事人的义务:(1)发生团体劳动争议,当事人应当进行平等协商,以期取得一致意见。
(2)在申请和协调处理期间,职工不进采取过激行为,而企业也不得解除职工代表的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