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技能的形成
1.技能,是通过练习而形成的合乎法则的活动方式。技能的基本特点有:第一,技能是通过学习或练习而形成的,不同于本能行为;第二,技能是一种活动方式,是由一系列动作及其执行方式构成的,属于动作经验,不同属于认知经验的知识;第三,技能中的各动作要素及其执行顺序要体现活动本身的客观法则的要求,不是一般的习惯动作。技能的种类有:操作技能;心智技能。
2.操作技能也叫动作技能、运动技能,是通过学习而形成的合法则的操作活动方式。操作技能的特点有:物质性(客观性);外显性;展开性。心智技能也称智力技能、认知技能,是通过学习而形成的合法则的心智活动方式。心智技能的特点有:对象具有观念性;执行具有内潜性;结构具有简缩性。
3.操作技能的分类。根据动作的精细程度与运动强度不同,分为细微型操作技能与粗放型操作技能;根据动作的连贯与否分为连续型操作技能与断续型操作技能;根据动作对环境的依赖程度的不同,分为闭合型操作技能与开放型操作技能;根据操作对象的不同分为徒手型操作技能与器械型操作技能等。
4.技能的作用。技能是合法则的活动方式,不是一般的随意动作或无规则的动作,正是由于这种特性,它能够对活动进行调节与控制。它可以控制动作的执行顺序和执行方式,从而可以使个体的活动表现出稳定性、灵活性,能够适应各种变化的情境。技能还是获得经验、解决问题、变革现实的前提条件。经验获得的过程是通过一系列的心智动作实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