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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证不等于终身免费游公园

2012-09-03 
旅游法草案:考了导游证不等于终身免费游公园

  8月31日,旅游法草案专家组成员、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熊文钊做客人民网时介绍,旅游法将对导游设立执业许可制度,以实现对导游的管理。

  熊文钊介绍,目前已经存在的《导游管理条例》是国务院行政法规,而通过《旅游法》将会把导游管理制度上升为法律。他认为,这部法律草案中对导游制度的设计,包括导游机构、领队导游实行执业许可制度、导游人员实行执业等级评定制度等等,都是亮点。

  目前导游行业的管理相对混乱,熊文钊认为,这部法律出来之后能对现状有个规范。新法将禁止私自承揽导游和领队业务,规定导游取得证件三年内没有从事业务的注销导游证,“不是考了导游证以后就终身到公园免费。”

  还有其他一些措施将导游的权益“固定化”,如旅行社应当与聘用的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支付其劳动报酬,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用;还规定了导游要有专门服务机构,这个服务机构要有固定场所、服务设施、必要的管理人员,不得少于多少万资金,旅行社要交滞纳保证金,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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