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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备考指导(1)

2012-08-27 
在日趋激烈的政法干警考试竞争中,因《民法学》的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半壁江山”,要想取得考试的成功,《民法学》复习的重要性自是不言而喻的。因此,京佳教育李晓老师为帮助各位考生朋友,结合多年的教学经验以及对历年考试的分析,写此指导以助考生一臂之力!

  一、备考指导第一问:考什么?

  2012年《民法学考试大纲》从两个层面告诉我们考什么:

  1. 考查目标

  (1)能够比较准确地理解民法学基本概念的内涵与外延,较为系统地掌握民法学的基本原理。

  (2)能够理解各种基本民事权利,具备在具体社会关系中识别各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能力,并力求准确地表述基本民事权利义务的内容。

  (3)具备运用民法学理论分析和解决现实生活中的具体民事法律的能力。

  2. 考查内容

  本次考试的考查内容共有七个部分,包括:

  第一部分:总论

  本部分是学习民法学的入门基础,三年来的考查限于对基础知识的掌握。本部分的难点在于民事法律关系,“学习民法学,就是在学习民事法律关系。”民法学的知识体系构建就在于对民事法律关系的掌握,而掌握的诀窍就是“静”与“动”的结合:“静”,是指民事法律关系的三要素,即主体、客体与内容;“动”,是指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现象,即民事法律事实。而对于其它的知识点重在记忆。考查的重点包括:(1)民法的基本原则;(2)民法的适用范围;(3)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种类;(4)宣告死亡;(5)我国现行立法对法人的分类;(6)普通合伙与有限合伙的设立条件;(7)损益分配的分担与债务的承担;(8)退伙的形式;(9)民事行为的特别成立要件;(10)民事权利的分类;(11)无效民事行为、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与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12)本代理与复代理;(13)滥用代理权的禁止;(14)无权代理;(15)诉讼时效的种类;(16)诉讼时效的起算、中止、中断与延长。

  第二部分:物权

  在历次的培训课堂中,考生朋友最难以理解或者消化的知识点就是物权。为此,老师为你提出几点建议:第一,让“畏难情绪”走开;第二,全面理解和把握物权的两大基本原则,即物权法定原则与公示公信原则;第三,打开思想,把“牛角尖”踩在脚下。努力做到这三点,然后重点掌握以下知识点:(1)物权的类型;(2)物权变动的公示方法;(3)相邻关系与地役权;(4)善意取得制度;(5)抵押登记;(6)动产质权的设立与权利质权的标的;(7)留置权的概念;(8)占有的分类。

  第三部分:债权

  学习债权的核心在于掌握债的特征。在此基础上把握以下重点:(1)无因管理;(2)不当得利;(3)代位权与撤销权;(4)一般保证与连带保证;(5)定金罚则;(6)债务承担与债权让与;(7)债消灭的原因;(8)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要约与承诺;(9)格式条款;(10)免责条款;(11)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12)合同解除的条件;(13)买卖合同;(14)赠与合同;(15)租赁合同;(16)居间合同。

  第四部分:人身权

  人身权在考试分值中占的比重较小,通常只考查客观题型。此处重点在于掌握:(1)人身权特征;(2)人身权的分类;(3)姓名权;(4)肖像权;(5)隐私权;(6)名誉权;(7)荣誉权。注意对于构成侵犯肖像权、隐私权与名誉权的条件。

  第五部分:婚姻家庭

  作为2011年大纲新增加的内容,在去年的试卷中只有两道单项选择题,分值为4分。即便如此,也不能忽略。主要把握以下内容:(1)结婚的条件;(2)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3)夫妻财产制度;(4)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5)离婚损害赔偿制度;(6)收养的条件;(7)收养的解消效力;(8)收养关系解除的法律后果。特别提醒:因去年出台了《婚姻法》的司法解释,要结合起来复习。

  第六部分:继承权

  继承权的内容在历年的政法干警考试中属重点考查对象,并且易出案例分析题,所以要求考生朋友们要高度关注。它的复习核心在于确定遗产的范围,谁是继承人,如何继承,继承的方式,继承的原则,以及被继承人的债务问题的处理。

  第七部分:民事责任

  民事责任的重点为侵权责任。复习侵权责任的内容时需做到,以侵权行为为起点,以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为中心,把握各类侵权责任。因法律对于各类侵权责任尤其是特殊侵权做了详尽的规定,所以学会总结就成为提高效率的关键。

  二、备考指导第二问:怎么考?

  《民法学》通过什么样的方式考查,考查方式能告诉我们什么?我们以2011年试卷分析为例:

  2011年试卷分析(总分为150分)

  权重 题型分析

  大纲要求 具体考试

  总论 20% 18.67% 单项选择题9道,简单题1道。

  物权 20% 20% 单项选择题5道,论述题1道。

  债权 20% 20% 单项选择题10道,简答题1道。

  人身权 20% 19.33% 2.667% 单项选择题2道。

  婚姻家庭 2.667% 单项选择题2道。

  继承权 14% 单项选择题3道,案例分析题1道。

  民事责任 20% 22% 单项选择题4道,简答题1道,案例分析题1道。

  通过上面的表格我们可以看到:

  1.考试题型:

  《民法学》的考试题型有四种,包括单项选择题、简答题、论述题与案例分析,既有客观试题也有主观试题。对其进一步的研究可以看出,其实考题只有两类,即知识型题型与分析型题型,对于知识型题型我们要做到准确记忆,而分析型的题型要求我们不但要准确记忆知识点,而且要学会运用,案例分析题就是典型的分析型题型。而这也体现了考查的总体目标。

  2.分值分布

  基本上真题的分布与大纲的要求相匹配,这提示我们大纲的分值分配是我们复习时易考点的把握和时间的分配的原则。例如,人身权往往每年只有4分左右的分值,那么对其的时间分配与其他知识点相比则要略微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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