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质量管理制度
一、成立由分管院长、护理部主任、护士长组成的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面督导、检查。
二、负责制定各项质量检查标准,定期组织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
三、质量委员会成员定期召开会议,总结质量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并反馈到全体护士。
四、实行护理部、护士长二级质量管理,院质检小组每月抽查两次,护理部每月抽项查、每季全面查,并有记录。
五、将质量检查结果及时反馈给当事人及护理部,护理部全面总结后,以护理质量改进回复书的形式反馈给相应科室。
六、科室根据存在问题和反馈意见进行改进,并以质量改进回复书的形式汇报护理部,以达到持续改进的目的。
七、护理工作质量检查结果作为科室进一步质量改进的参考及护士长管理考核重点。
病区管理制度
一、病区由护士长负责管理,科主任及病区工作人员积极协助。
二、值班护士必须到床前向新住院患者详细、清楚地介绍住院规则。
三、保持病区安静、整洁、舒适,避免噪音,做到走路轻、说话轻、开关门轻、操作轻。
四、病区床单位的陈设和其他物品定位放置,整齐划一,未经护士长同意,不得随意搬动。保持床单位被服清洁卫生。
五、每天按时进行卫生清扫,保持病区清洁卫生,注意通风。病区内禁止吸烟。
六、在班医务人员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着装整洁,护理人员穿工作鞋。进行无菌操作时必须戴口罩。
七、护士长全面负责病区财物管理,分别指派专人保管,建立帐目,定期清点,如有遗失,及进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管理人员变动时,应做好交接手续。
八、病人出院后,及时更换被服,消毒病单位及用品。
九、做好陪护的管理工作,严格控制陪护人数。
十、医护人员在班期间应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不得在办公室聊天、打闹、会友等。病房冰箱不准放置私人物品。
十一、定期向病人宣传卫生科普知识,做好病人心理护理、生活护理,指导病人及家属遵守住院规则。
十二、定期召开干休座谈会,听取病人意见,相互沟通交流,改进工作。
十三、节约水电,按时熄灯,洗刷后及时关水龙头,杜绝长流水、长明灯。
十四、病房厕所要干净、无味。
抢救工作制度
一、提高医护人员的抢救意识和抢救水平,抢救患者时,做到人员到位、行动敏捷、有条不紊、分秒必争。
二、各种急救药品和器材定量、定位放置,经常检查维修,使其处于备用状态。
三、护士紧密配合医生参加抢救。医生未到前,护士应根据病情采取应急措施。
四、密切观察病情变化,保持呼吸道和各种管道通畅,准确及时填写《危重患者护理记录》,记录时间精确。
五、在抢救患者过程中,正确执行医嘱。在执行口头医嘱时,必须复述一遍,两人核对后方可执行;保留安瓿,核对无误后弃去。抢救结束6小时内据实补写医嘱并签名。
六、特别护理患者需做辅助检查时,必须有医护人员陪同。
七、认真做好患者的各项基础护理及生活护理。烦躁、昏迷及神志不清者,加床档和采取保护性约束,确保患者安全。
八、做好抢救后的清理、补充、检查及家属安抚工作。
分级护理制度
分级护理是根据病情规定及临床护理要求,由医生以医嘱的形式下达护理等级。级别分为特级护理、Ⅰ、Ⅱ、Ⅲ级护理,并作出统一标记,在病人一览表和床头卡上显示。
一、特级护理
1、病情依据:
(1)病情严重,变化大,需随时观察及时进行抢救的病人;
(2)各种复杂的大手术或新开展的大手术,如脏器移植等;
(3)各种严重创伤、严重烧伤、大出血、休克、五衰及气管切开的病人。
2、护理要求:
(1)入抢救室或监护室,设专人24小时护理。严密观察病情,备齐急救药品、器材,随时准备抢救。
(2)制定护理计划,设危重患者护理记录单,根据病情随时严密观察病人的生命体征变化,并作好记录,准确记录液体出入量,注意保水、电解质平衡。
(3)认真细致地作好各项基础护理,严防并发症。
二、Ⅰ级护理
1、病情依据:
(1)病重、病危;
(2)高热、昏迷、出血、五衰病人;
(3)瘫痪、惊厥、子痫、晚期癌肿及早产婴儿或新生儿。
2、护理要求:
(1)严格卧床休息,生活上给予周密护理;
(2)注意情绪变化,做好心理护理;
(3)严密观察病情变化,每15-30分钟巡视一次,定时测量体温、脉博、呼吸、血压。根据病情制定护理计划,做好护理记录。
(4)加强基础护理,防止发生并发症。
(5)加强营养,鼓励病人进食。
三、Ⅱ级护理
1、病情依据:
(1)病重期急性症状消失,大手术后病情稳定及骨牵引、卧石膏床等生活不能自理。
(2)年老体弱或慢性病不宜过多活动者。
(3)普通手术后或轻型先兆子痫。
2、护理要求:
(1)卧床休息,根据病人情况可在床上坐起或在床边轻度活动。
(2)注意观察病情和特殊治疗或用药后的反应及效果,每1-2小时巡视1次。
(3)做好基础护理,协助翻身,加强口腔和皮肤的护理,防止并发症的发生。
四、Ш级护理
1、病情依据:
(1)慢性病、新入院等待检查和手术者。
(2)各种急性病及手术后处于恢复期或即将出院的病人。
(3)能下床活动,生活可以自理者。
2、护理要求:
(1)每日测量体温、脉搏、呼吸两次,掌握病人病情、思想情况。
(2)督促遵守院规,保证休息,注意病人饮食,每日巡视两次。
(3)进行卫生宣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