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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河北大学在职法律硕士招生简章(2)

2012-06-30 
河北大学在职法律硕士招生简章

  五、招生限额及录取

  根据考生的全国联考成绩和复试成绩择优录取,按照《关于2012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2]28号)要求,我校2012年法律硕士招生限额为75人。考生被录取为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后,于2013年春季入学。

  六、学制及学费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制为三年,培养费包括学费、论文指导费及答辩费等合计28000元(不含教材费、资料费、生活费、住宿费等)。学员可在入学时一次性支付或在培养期内分年度支付。

  七、考试大纲

代码

类别

联考科目

备注

035100

法律硕士

英语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专业综合

2012年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专业综合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版)

  八、培养方式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采取在职兼读的非全日制方式,利用法定节假日等时间集中授课。法律硕士研究生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并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后,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的硕士学位证书。

  九、联系方式

  教学单位:河北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

  联系人:门国志

  联系电话:0312-5073238;13931373867

  E-mail: menguozhi@163.com

  主管部门:河北大学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杜凯华

  联系电话:0312-5977058;

  E-mail:xueweiban2003@hbu.edu.cn

  网址:http://xwb.hb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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