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招生限额及录取
根据考生的全国联考成绩和复试成绩择优录取,按照《关于2012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2]28号)要求,我校2012年法律硕士招生限额为75人。考生被录取为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后,于2013年春季入学。
六、学制及学费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制为三年,培养费包括学费、论文指导费及答辩费等合计28000元(不含教材费、资料费、生活费、住宿费等)。学员可在入学时一次性支付或在培养期内分年度支付。
七、考试大纲
代码 |
类别 |
联考科目 |
备注 |
035100 |
法律硕士 |
英语 |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
专业综合 |
《2012年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专业综合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版) |
八、培养方式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采取在职兼读的非全日制方式,利用法定节假日等时间集中授课。法律硕士研究生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并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后,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的硕士学位证书。
九、联系方式
教学单位:河北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
联系人:门国志
联系电话:0312-5073238;13931373867
E-mail: menguozhi@163.com
主管部门:河北大学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杜凯华
联系电话:0312-5977058;
E-mail:xueweiban2003@hbu.edu.cn
网址:http://xwb.hb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