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时间 学位名称 |
10月28日 8:30-11:30 |
10月28日 14:30-17:00 |
10月28日 19:00-21:00 |
法律硕士 | 专业综合[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联考) | 英语(联考) | 政治理论 |
考生特别注意:
1、报考我校各学位类别的外语语种只能选考英语,且均不进行听力测试。
2、凡报考我校法律硕士、公共管理硕士、职业学校教师的考生均需参加政治理论考试,由我校自行组织,满分100分。考试内容:《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教材自选。
3、“GCT”考试为全国统一组织,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GCT”试卷由四部分构成: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基础能力测试、逻辑推理能力测试、外国语运用能力测试。“GCT”试卷满分400分,每部分各占10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参考书目为:《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4、工程硕士及职业学校教师第二阶段专业考试时间定于12月中旬进行,专业考试由我校自行组织,满分150分,考试时间3小时。GCT成绩达到我校当年确定分数线的考生方可参加第二阶段考试。
5、学校将在适当时间对上线考生组织复试,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综合知识和外语能力测试等,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具体复试方式由各学院自行确定。
五、考试参考书目
学位名称 | 考试参考书目 |
法律硕士 | 1、《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2、《2012年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专业综合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版)。 |
学位名称 | 报名费 (每科80元) |
学费 |
法律硕士 | 240元 | 33000元 |
七、录取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录取由我校按照国务院学位办有关政策和文件要求自行划定录取分数线,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录取工作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八、培养方式及学位授予
学习年限为2~4年,最长不得超过5年。学习采取不脱产或集中时间授课的方式进行,具体授课方式由各招生学院安排,修完规定学分并通过论文答辩者,授���专业硕士学位证书。根据学位办文件规定,录取为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者,其所获���士学位证书的编号,需在编号起始位置加大写英文字母“T”。学校一般不解决住宿,学习期间不转户口、档案、人事关系等。
九、其他
1、以上内容若有变动,以教育部、省学位办通知为准,我校将及时发布相关信息,请考生关注云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信息。
2、联系电话:0871-5033837;联系人:徐老师,王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