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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法硕英语之语言的基本特点(2)

2012-06-01 
法律英语语言具有以下7个基本特点

  5. 经常使用古英语和中古英语。古英语(Old English)是公元约1100年以前的英语,中古英语(Middle English)则是公元约1100年至1500年间的英语。这一点主要体现在大量使用以here, there和where与介词合成的词,比如,hereafter,herein,hereunder,hereafter,thereto,whereby,wherein,等等。

  6. 使用法律术语和行话、套话。比如,burden of proof(举证责任),cause of action(案由),letters patent(专利证书),negotiable instrument(流通票据),reasonable doubt(合理的怀疑),contributory negligence(与有过失),等等。

7. 有意使用模糊语言。这主要用于不愿肯定地表示自己立场与观点、表示礼貌和对他人的尊重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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