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辅助生殖技术须先确诊不育
新《条例》增加了违法规避计划生育检查、鉴定的法律责任。第四十七条规定,规避计生法律法规,指使他人和顶替参加孕情检查、病残儿鉴定、计划生育手术及手术并发症鉴定的,处每人次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并且提高了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生育审批机关的级别———由原来的县级审批提高到市级。
《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申请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生育,须经设区的市人口和计生部门组织医学专家进行医学鉴定并确诊为不育症,并持有市人口计生部门的证明。医疗机构施行人类辅助生殖手术前,应当查验证明,并保存证明的复印件。《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医疗保健机构施行人类辅助生殖手术前,未查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证明并保存证明复印件,或施行人类辅助生殖手术造成多胎生育,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执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