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诗词 字典 板报 句子 名言 友答 励志 学校 网站地图
当前位置: 首页 > 职业资格 > 物流师资格 > 考试资讯 >

2012年辽宁省物流师考试报名10月10日截止(1)

2012-05-23 
辽宁省2012年物流师考试报名时间:截止10月10日

  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12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

  辽人社〔2012〕48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绥中县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昌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12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2]2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鉴定工作实际情况,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全国(省)统一鉴定日期为:5月19、20日和11月17、18日。

  二、2012年我省在开展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的同时,对公共营养师(2-4级)、秘书(3-5级)、营销师(3-5级)、室内装饰设计员(3级)、信用管理师(2-3级)、营养配餐员(3-5级)、育婴师(3-5级)、速录师(3-5级)、房地产策划师(3-4级)、形象设计师(3级)、黄金投资分析师(3级)、婚姻家庭咨询师(3级)12个职业进行全省统一鉴定。全省统一鉴定与全国统一鉴定同时进行,鉴定具体时间、职业、等级与考核方案见附件1。

  三、各地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组织报名,严格资格审核,在受理考生鉴定申请时,须严格按照申报条件复核考生资格,不具备申报资格的不予受理。5月份统一鉴定报名工作截止时间为4月11日,11月份统一鉴定报名工作截止时间为10月10日,请各单位按照规定时间上报相关资料,超过规定日期上报的不予受理。

  四、各市要认真按照《辽宁省全国(省)统一鉴定考点设置标准》的要求设置考点,并于4月18日前将《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日工作安排表》(附件2)和《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省)统一鉴定考点设置情况汇总表》(附件3)上报省厅鉴定中心。同时制定现场突发性应急预案,确保统一鉴定工作顺利实施。

  五、2012年统考成绩于考后45个工作日发布,对有异议的考生成绩,各报名机构可于成绩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核申请(逾期不予受理)。复核工作由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统一组织。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