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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中国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2)

2012-05-14 
中国政法大学在职硕士招生简章

  五、报名资格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本科学历学位的学员均可报名参加法学硕士研究生课程班各专业学习。

  六、报名方法

  (一)来校报名:

  填写报名表,提交个人资料(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书复印件及一寸、二寸照片各三张)。

  (二)网上报名:

  从网上(http://www.fxyjy.com)提交填写报名表,再将个人资料传真至我校。

  (传真号码: 010-58908263)

  (三)传真报名:

  将个人资料及所填报名表(可从网上下载)传真至我校。

  (四)电话报名:

  通过电话告之个人情况,并将个人资料传真至我校。收到学员报名资料后,由招生办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颁发中国政法大学录取通知书、入学须知并建立学籍档案。

  (注:正式开课后,学生因个人原因不能坚持学习的,视为自动退学,不退学费)

  七、颁发证书

  完成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者,经学校考试合格后,颁发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课程班证书(证书加盖中国政法大学的钢印、红印、校长印)。符合条件者,可按国务院学位办1998[54]号文件规定和中国政法大学学位办规定及程序,申请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学位。

  注:有关申硕事项及详细程序请电话咨询〔咨询电话:010-58908405 58908406〕或网上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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