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如何办理报检员的信息更改?
报检员的信息需更改的,应填写"报检员更改申请表",并按下列要求办理更改手续:
1、报检员所在单位名称等相关信息改变的,应于更改后十五天内凭单位证明向原申请培训的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办理;
2、报检员调离原单位的,须凭调入的单位证明,向调入单位所管辖的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办理。
五、报检员遗失"报检员证"怎么办?
"报检员证"遗失的,报检员须登报申明,凭登报申明向原申请培训的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办理补证手续。
六、"报检员证"和"代理报检员证"的适用范围及要求是什么?
报检员只能办理本企业授权承办的检验检疫报检业务。"报检员证"或"代理报检员证"是报检员办理检验检疫报检业务的资格凭证。
"报检员证"适用于自理报检行为。自理报检时,出境货物的报检,要求申报的发货人必须与申报的报检单位一致;入境货物的报检,要求申报的收货人必须与申报的报检单位一致。
"代理报检员证"适用于代理报检行为。代理报检时,须向检验检疫机构提供委托书。委托书由委托人按检验检疫机构规定的格式填写。
对于深圳地区无外贸经营权的出口商品生产企业,在通过委托或销售给外贸公司的途径出口本企业产品时,其自行报检出口本企业产品的行为可视为自理报检行为,凭"报检员证"及相关资料报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