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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风景园林专业2012年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2)

2012-05-10 

  【报考条件】

  报考风景园林专业的考生可不受工作年限的限制,但需具有学士学位和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无学士学位的人数不得超过录取人数的10%。

  【培养方式】

  1. 方式: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采取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并重的方式,强调“进校不离岗”。

  2. 学制:弹性学制2至5年,采取学分制,不脱产学习方式。每月利用周六、日或节假日集中授课,授课教师由天津大学建筑学院统一安排,北京教学点负责教学管理。

  3. 双导师制:论文阶段,采用本校教师和社会特聘导师相结合的双导师制。聘请国内外高水平师资、软件行业资深专家和高级管理人员授课,部分教学课程采用双语教学。

  4. 双班主任制:小班教学,建立完善的教学管理制度,采取学校教务员与北京教学点班主任双重负责制,在教学、论文撰写和答辩环节,坚持严格的流程化管理。

  【考试方式】

  工程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

  1. 第一阶段 全国联考:所有考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工程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即 GCT考试,每年的10月份考试,考生的GCT成绩有效期暂定为一年。

  2. 第二阶段 学校组织考试:考生持本人的“GCT”成绩单、《2012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综合测试。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①专业基础课考试

  风景园林设计

  ②专业综合考试(面试)

  由专家小组以面试方式进行,着重考核在本领域掌握的专业知识,从事风景园林规划设计、保护、建设与管理方面从事相关技术,管理工作的潜在素质、岗位经历和业绩。

  【学位授予】

  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按培养方案的要求,取得规定的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风景园林”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证书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印制,由天津大学颁发。

  【课程设置】

  必修课             学时   学分

  科学技术论与方法论       40     2

  英语              80     3

  风景园林规划设计与研究(一)  100     3

  风景园林规划设计与研究(二)  100     3

  现代景观美学与设计理论     16     1

  中外园林历史与文化       24     1.5

  城市生态与园林景观专题     32      2

  园林植物科技发展与应用     32     2

  选修课             学时   学分

  建筑遗产保护           16     1

  环境设计             16    1

  人居环境             16     1

  园林植物资源概论         32     2

  植物配置与造景手法研究      32     2

课程设置 (总学分:32学分,其中必修课 17.5分,选修课不少于1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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