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学2012年硕士招生调剂、复试情况说明(4月6日更新)
一、调剂志愿基本要求
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我校拟接受调剂志愿专业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
6.我校接受调剂志愿的专业只接受统考外语为英语的调剂考生,不接受小语种考生调剂。
二、调剂办法
(一)校内调剂考生
校内调剂考生享受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待遇,且无需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调剂报名。
学院内专业调剂,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招生工作负责人审核同意后,由研究生秘书通知其复试。
学院间专业调剂,由考生本人向申请转入学院提交书面申请(江苏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校内调剂申请表),经学院招生工作负责人审核同意签章后,到原报考学院办理转出手续,并将调剂信息表交回转入学院,待学院审核和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批通过后,对符合条件的考生由有关学院通知其复试。
(二)原报考其他单位,现拟申请调入我校相关专业(不含招生简章中规定的须自筹经费的专业)复试的考生
从外校调入我校复试的考生必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上提交调剂志愿,在4月1日-4月10日提交调剂志愿。我校将择优接受调剂志愿填报且仅填报江苏大学的考生。
(1)调剂录取到下列专业全日制专业学位类别及领域的考生均为公费(免交培养费并享受基本生活补助,下同)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085201 | 机械工程 | 085212 | 软件工程 | 095109 | 农业机械化 |
085202 | 光学工程 | 085213 | 建筑与土木工程 | 095112 | 农业信息化 |
085203 | 仪器仪表工程 | 085216 | 化学工程 | 095113 | 食品加工与安全 |
085204 | 材料工程 | 085224 | 安全工程 | 105101 | 内科学 |
085205 | 冶金工程 | 085227 | 农业工程 | 105102 | 儿科学 |
085206 | 动力工程 | 085229 | 环境工程 | 105107 |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
085207 | 电气工程 | 085231 | 食品工程 | 105108 | 临床检验诊断学 |
085208 | 电子与通信工程 | 085234 | 车辆工程 | 105109 | 外科学 |
085210 | 控制工程 | 085235 | 制药工程 | 105113 | 肿瘤学 |
085211 | 计算机技术 | 085240 | 物流工程 | 105116 | 麻醉学 |
(2)调剂录取到我校下列专业,且初试成绩满足国家一区工学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的考生均为公费。080102固体力学、080701工程热物理、080702热能工程、080703动力机械及工程、080704流体机械及工程、080706化工过程机械、082801农业机械化工程、082803农业生物环境与能源工程、082804农业电气化与自动化、082820生物机电工程等专业
(3)调剂录取到其他专业的考生免交培养费,但不享受基本生活补助。
(4)具体接收调剂专业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管理系统”中公布的专业为准。
(5)调剂志愿考生按照江苏大学复试要求参加复试
(三)原报考我校,现拟申请调出至其他单位复试的考生
凡初试成绩符合教育部公布的最低复试分数线(按照报考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未能参加我校复试或没有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以联系调剂到拟接收调剂生的招生单位。考生须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管理系统”,填报调剂志愿(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
我校将于4月下旬根据考生和接收调剂单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管理系统”中达成的“待录取”状态统一,以及考生调剂书面申请和调入单位接收函寄送相关调剂材料。请考生务必慎重完成网上调剂手续,否则,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