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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公告(1)

2012-04-06 
江苏大学2012年硕士招生调剂、复试情况说明(4月6日更新)

  江苏大学2012年硕士招生调剂、复试情况说明(4月6日更新)

  一、调剂志愿基本要求

  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我校拟接受调剂志愿专业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

  6.我校接受调剂志愿的专业只接受统考外语为英语的调剂考生,不接受小语种考生调剂。

  二、调剂办法

  (一)校内调剂考生

  校内调剂考生享受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待遇,且无需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调剂报名。

  学院内专业调剂,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招生工作负责人审核同意后,由研究生秘书通知其复试。

  学院间专业调剂,由考生本人向申请转入学院提交书面申请(江苏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校内调剂申请表),经学院招生工作负责人审核同意签章后,到原报考学院办理转出手续,并将调剂信息表交回转入学院,待学院审核和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批通过后,对符合条件的考生由有关学院通知其复试。

  (二)原报考其他单位,现拟申请调入我校相关专业(不含招生简章中规定的须自筹经费的专业)复试的考生

  从外校调入我校复试的考生必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上提交调剂志愿,在4月1日-4月10日提交调剂志愿。我校将择优接受调剂志愿填报且仅填报江苏大学的考生。

  (1)调剂录取到下列专业全日制专业学位类别及领域的考生均为公费(免交培养费并享受基本生活补助,下同)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085201 机械工程 085212 软件工程 095109 农业机械化
085202 光学工程 085213 建筑与土木工程 095112 农业信息化
085203 仪器仪表工程 085216 化学工程 095113 食品加工与安全
085204 材料工程 085224 安全工程 105101 内科学
085205 冶金工程 085227 农业工程 105102 儿科学
085206 动力工程 085229 环境工程 105107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085207 电气工程 085231 食品工程 105108 临床检验诊断学
085208 电子与通信工程 085234 车辆工程 105109 外科学
085210 控制工程 085235 制药工程 105113 肿瘤学
085211 计算机技术 085240 物流工程 105116 麻醉学

  (2)调剂录取到我校下列专业,且初试成绩满足国家一区工学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的考生均为公费。080102固体力学、080701工程热物理、080702热能工程、080703动力机械及工程、080704流体机械及工程、080706化工过程机械、082801农业机械化工程、082803农业生物环境与能源工程、082804农业电气化与自动化、082820生物机电工程等专业

  (3)调剂录取到其他专业的考生免交培养费,但不享受基本生活补助。

  (4)具体接收调剂专业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管理系统”中公布的专业为准。

  (5)调剂志愿考生按照江苏大学复试要求参加复试

  (三)原报考我校,现拟申请调出至其他单位复试的考生

  凡初试成绩符合教育部公布的最低复试分数线(按照报考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未能参加我校复试或没有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以联系调剂到拟接收调剂生的招生单位。考生须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管理系统”,填报调剂志愿(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

  我校将于4月下旬根据考生和接收调剂单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管理系统”中达成的“待录取”状态统一,以及考生调剂书面申请和调入单位接收函寄送相关调剂材料。请考生务必慎重完成网上调剂手续,否则,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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