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日照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国家、省驻日照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2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质量、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2]10号)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为非滚动管理考试,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
二、考试时间、科目及地点
2012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定于2012年6月17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初级:上午 9:00-12:00 质量专业相关知识
下午 14:00-17:00 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
中级:上午 9:00-12:00 质量专业综合知识
下午 14:00-17:00 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
根据国家关于考试考场设置的有关规定,我省2012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区设置在济南、青岛、泰安、临沂、滨州五个市,日照市考生在临沂参加考试。
三、报名条件
报名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人发[2000]12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一)参加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遵守有关质量工作法律法规,热爱质量专业工作,恪守职业道德。
(二)参加质量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中专以上学历。
(三)参加质量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发布前(2000年12月22日),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质量专业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对在《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发布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工程系列助理工程师、工程师职务的质量专业人员,分别只参加“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初级)或“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中级)一个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者即可取得质量专业相应级别的资格证书。
四、考试报名
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直接登陆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rz12333.gov.cn),从“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准考证打印”窗口进入日照市人事考试中心网页,点击“网上报名”,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符合规定格式的电子照片(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图像清晰,彩色黑白都可,非生活照,jpg格式,宽114—120像素,高156—160像素,大小20kb以下。对于照片与本人不符或模糊、变形不符合规定的报考人员,需重新上传照片),下载《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经单位审核并签字、盖章,由单位汇总后按属地原则集中到所属报名点办理审核、缴费手续。考生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审核和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单位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2年3月28日至4月12日,现场确认及网上缴费时间为2012年4月5日至4月13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现场确认,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点击“查询修改”,输入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序号登录,点击“网上缴费”,进行网上缴费。缴费系统只支持中国工商银行或中国建设银行网上支付。
考试收费标准按鲁价费发[2004]196号文件规定执行,即考务费每人每科60元。
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2012年6月11日至17日登陆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RSKS.SDRS.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
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试卷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试卷卷本可做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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