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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境货物报检相关知识辅导(5)

2011-06-10 
从非保税区进入保税区后不经加工直接出境的,保税区检验检疫机构凭产地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放行,不再实施检验检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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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进出特殊监管区货物的报检(了解)

  一、保税区

  (一)报检范围:

  1、列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的进出境货物

  2、法律法规规定由检验检疫机构负责检验检疫的进出境货物

  3、运输工具和集装箱

  4、应实施检验检疫的包装物及铺垫材料

  (二)报检要求

  保税区内出入境货物及其运输工具、集装箱的报检要求与一般的报检要求基本相同。

  (三)检验检疫程序

  1、保税区与境外之间进出的应检物

  (1)从境外输入保税区的法定检验检疫物,应当向进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报检。

  (2)(3)参见教材

  (4)从非保税区进入保税区后不经加工直接出境的,保税区检验检疫机构凭产地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放行,不再实施检验检疫。

  2、保税区与非保税区之间进出的应检物

  (1)从非保税区进入保税区时,不需要办理海关通关手续的,检验检疫机构不实施检验检疫;需要办理海关通关手续的,检验检疫机构按规定实施检验检疫。

  (2)从保税区输往非保税区的应检物,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不实施检疫。

  (3)(4)(5)

  3、保税区内互流通的应检物

  检验检疫机构免予实施检验检疫,无须报检

  4、经保税区转口的应检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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