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办法和标准
教师资格证书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山西省介休市2011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目前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充实教师队伍,加强教师整体素质,经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职业中学、初中、小学、幼儿教师。本次招聘根据《晋中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实施,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考名额及性质:
本次共招聘教师150名,所招聘人员全部为全额事业编制。
1、职业中学教师15名:机电4名、汽修2名、计算机3名、财会4名、舞蹈2名。
2、初中教师50名:语文10名,数学10名,英语10名、物理4名、化学3名、政治4名、历史4名、计算机5名。
3、小学教师55名:语文15名,数学15名,英语20名,科学5名。
4、幼儿教师30名。
二、招聘条件、办法和范围:
(一)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素养良好,立志从事教育工作,具有教育教学的基本知识和能力。
2、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工作人员规定的体检标准;有口吃、聋哑、面部大面积斑、疤、痣的不得报考。
3、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
4、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办法和范围:
1、职业中学教师招聘: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相关相近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中招聘。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初中教师招聘:全日制师范类院校相关相近专业和非师范类院校有相应教师资格证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中招聘;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小学教师招聘:全日制师范类院校相关相近专业和非师范类院校有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中招聘;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幼儿教师招聘:全日制幼儿师范(中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和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艺术类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中招聘;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