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办法和标准
教师资格证书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为解决部分学校教师短缺和学科不配套等问题,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201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经市教师招聘与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现将有关事项简章如下:
一、招聘岗位指标
2011年共招聘教师85人,具体招聘教师的学校、学科、指标见附表。
二、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1、持有教师资格证(市职教中心招聘教师,需在2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否则终止聘用合同)。
2、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3、身体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4、学历、专业要求:
(1)报考天长中学、炳辉中学高中教师岗位,要求为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并取得学士学位;报考其它中学教师学历要求为本科。专业对口。
(2)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学历要求为专科,专业不限。
(3)报考幼儿教师岗位,要求为幼儿(学前)教育专业专科学历;其他专业专科学历报考者,需同时持有幼儿(学前)教育中专毕业证书或专业合格证。
5、本科、专科报考者年龄在3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报考者年龄在33周岁以下。时间计算到2011年6月30日。
6、招聘考试违纪人员两年内不得报考。
7、在职人员需经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此次招聘教师采取笔试和能力测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1、报名
2011年5月27-31日,考生到市教育局人事科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学历(学位)证书;
②教师资格证书;
③身份证;
④报到证(应届生提供由就读院校出具的学籍证明、推荐就业协议书,签订按时取得相关证书、呈交个人档案的协议,如在聘用时不能提供相关证书或个人档案的,取消聘用资格);
⑤同底免冠二寸彩色照片3张。
以上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2、每个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
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比例不小于3:1(益智学校特教教师除外),报考人数未达相应要求的,按比例削减或取消招聘指标。因取消或削减指标受影响的报考者,允许在报名截止后1天内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
实际参加考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数等于1:1的,笔试成绩需达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益智学校特教教师,报名人数达不到3:1规定的,笔试成绩需超过本岗位参考者平均成绩,方可进入能力测试程序;如实际参加考试仅1人,笔试成绩需达60分方可进入能力测试程序,其能力测试成绩达60分方可聘用。
3、按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缴纳报名考试费135元;进入能力测试程序人员缴纳能力测试费80元;进入体检程序人员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据实收取。
4、6月9日—10日考生持缴费收据和身份证到教育局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放弃考试。
(二)加分
“三支一扶”服务期满和持有省选聘办颁发大学生“村官”证书考核合格考生的加分,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笔试
考试科目为专业课和公共课。其中专业课卷面分为100分(占70%);公共课为教育学、心理学两科合卷,卷面分各100分(各占15%)。专业课,中学教师考本科层次知识,小学、幼儿、特教教师考专科层次知识;公共课统一为专科层次知识。不指定参考书目。
1、笔试时间:6月12日
09:00-11:00 《专业课》
14:00-16:00 《教育学》、《心理学》
2、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地点及其他注意事项见准考证。
3、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于2011年6月18日起可在“天长教育网”上查询。
4、查分
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疑问的,可于2011年6月20日到教育局人事科申请查分,申请查分时间1天(截止到2011年6月20日17点),逾期不再接受申请。成绩如有变动,将在天长教育网公示并电话通知到本人。
5、参加能力测试人员的确定与公示
①分层次分学科用本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参加能力测试人员的数量与岗位计划数比例按2:1确定(遇末位成绩相同的,一起进入能力测试程序)。进入能力测试程序人员的笔试成绩及加分情况,在天长教育网公示3天,经公示无异议的参加能力测试;公示有异议并经查实后形成缺额的,在本岗位按报考者笔试+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递补1次)。
②本岗位实际参加能力测试的人数与拟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2:1的,削减该学科招聘计划至符合2:1的规定。如果本岗位拟招聘计划为1,或削减后计划为1(削减后最少保留1个招聘计划),而实际参加能力测试人员仅有1人的,能力测试成绩需达60分方可聘用。
(四)能力测试
能力测试由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1、测试时间:请关注天长教育网通知。
2、测试地点:另行通知。
3、测试方式:报考者备课、说课或无生上课,由专家评委进行评分(总分100分,具体方案、步骤由受托单位安排);市职教中心专业课教师增加实际操作能力的考察。
(五)确定初选人员
累计每个岗位参加能力测试人员笔试成绩和能力测试成绩,按成绩高低排序,总分相同的依次按说课成绩高低、专业课成绩高低、学历高低顺序确定初选人员。
(六)资格复审与考察
初选人员经市教师招聘与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在“天长教育网”、“天长市人社网”(以下简称“两网”)公示拟招聘人员名单5天。
对 初选人员的报考资格、加分条件进行复审,并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生上交由工作单位(应届生为毕业学校)及所属派出所出具的无违纪、违法证明等材料进行审查。经复审合格的报考者确定为拟招聘人员;复审不合格或在公示内放弃的, 在本岗位报考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递补1次)。
(七)体检
通过审查的人员在“两网”上公示3天,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查实不影响的进入体检程序。体检标准按《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修订)》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人员视为放弃资格。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者即为拟聘用人员,在“两网”公示7天,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不再递补。
四、聘用及管理
1、对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根据报考岗位,分层次学科从高分到低分自主选择学校。由用人单位和市教育局办理入编、工资等相关手续。
2、对新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市教育局和聘用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并及时到编制部门办理编制核消手续。
3、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岗前培训或到用人学校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形成的空额不再递补。
五、相关事项
招聘教师是一项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大的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如发现违法违纪和弄虚作假的情况,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或取消聘用资格。
监督咨询电话:市纪委—7770000,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770428,市教育局—7331268。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教师招聘与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
附件:《天长市2011年招聘教师学科计划表》
天长市教育局 天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长市编办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