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办法和标准
教师资格证书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关于组织2011年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培训及考试报名的通知
各市直学校,各乡镇中小学,各幼儿园,市青少年活动中心:
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有关法律法规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申请认定高中(中专)及以下各类教师资格的,必须参加由郴州市级教育局组织的教师教育专业培训并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科目考试。为做好2011年非师范教育专业毕业人员申请认定培训及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和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证件照)2张,于2010年12月7日至2011年1月8日到资兴市教师进修学校培训处办理报考手续(联系电话:3331147)。
二、培训时间
2011年1月12日至1月22日进行教育专业培训。请参培人员在2011年1月10日前登陆郴州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czjy.gov.cn),在“通知公告”或“教师工作”栏目中查阅确认自己的培训地点,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试资料
湖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组织编写的教材和考试指南,考生在报名时可购买。
四、其他事项
请各学校广泛宣传,组织需办理教师资格证的学校教师和其他人员参加报名培训。
资兴市教育局政工股
二0一0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