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办法和标准
教师资格证书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2011年上海市嘉定区教育系统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沪人社专[2009]45号)文件要求,因部分学校扩班等原因,有150个教师岗位空缺,经研究决定,将举行第二次教师招聘。
一、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1届应届毕业生,非上海生源应符合办理上海市居住证条件。
2、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已办理上海市居住证的人员、符合相应教师招聘条件的社会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能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忠诚教育事业,具有奉献精神。
2、基础理论扎实,专业知识能力强,并具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和书面表达能力。
3、学历要求
1)应届毕业生
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生学历要求:全日制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幼儿园教师学历可以放宽为全日制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大专、上海市行健职业技术学院学前教育专业大专毕业),非师范类必须是“211工程”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关专业毕业 。
非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生学历要求:限“211工程”大学全日制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
2)社会人员
上海户籍的社会人员学历要求: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且第一学历必须是全日制师范类专业或学前教育专业,一直从事教育工作。应聘幼儿园教师岗位的社会人员,在幼儿园有连续1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经历且工作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外省市户籍的社会人员学历要求:限“211工程”学校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
4、具有相关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学前教育和语文学科需二级甲等,其余学科需二级乙等)、外语水平等级证书、计算机水平等级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
5、年龄必须符合用人单位要求和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有关政策,一般不超过40周岁,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二、报名办法
(一)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可于2011年5月7、8日(双休日)带好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话证书、教师资格证 书等相关证书的原件到嘉定区人才服务中心教育分中心(嘉定镇清河路151号二楼205室)报名,具体时间上午8:30-下午4:30,岗位报名采用网上报 名的方式
(二)实行告示承诺制。考生报名时,依据本方案规定的招聘条件和公布的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嘉定区教育系统教师公开招聘报名信息表》。如报考者的报名信息失真而产生不良后果的,责任自负。
三、考试方法和内容
(一)笔试
1、笔试委托上海市人事局职业能力评价中心命题和阅卷。笔试内容包括学生管理、应变能力、协调能力、团队合作、法制意识、智力因素等。
2、笔试时间和地点:2011年5月14日下午一点,考务费于考试当天在现场缴付。
3、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笔试名单确定。区教育局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以每类专业招聘岗位总数3倍的比例,确定笔试合格名单,并在上海嘉定教育网站(www.jdedu.sh.cn)上公布。
(二)岗位报名审查
1、区教育局将于2011年5月25起日接受网上岗位报名。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可参加岗位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依据本方案规定的招聘条件和公布的具体岗位要求,区教育局对考生提供的个人报名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对经资格审核不予通过的人员,应说明理由。
2、区教育局根据招聘单位具体岗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参加面试应聘者与拟招聘岗位数不足1:3比例的,由区教育局在同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应聘者中统一调剂。)
3、面试说课试教
学校与确定面试人员联系,安排具体的面试说课试教时间,并由学校聘任委员会进行听课、考核。
四、聘用方式
(一)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招聘学校负责。区教育局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拟考察人员。招聘学校要根据拟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修养、人际沟通能力、心理调适能力、学习能力、身 份状况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实事求是进行分析,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地了解被考察对象,并确定考察结果。
(二)招聘学校根据应聘人员的录用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社会人员需报区人才服务中 心进行学历认证),然后报区教育局审核,经审核合格后,在上海嘉定教育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要署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 线索。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手续。
五、招聘岗位和资格要求
详见《2011年嘉定区教育系统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六、招聘咨询与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59524188 考务咨询电话:59538260
监督电话:39902066
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
201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