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办法和标准
教师资格证书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江门市新会区2011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江门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江人发[2007]265号)和新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新委办[2008]77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本年度我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职位
2011年共招聘教师86人,具体详见《新会区2011年教师招聘职位表》(附件一)。
(二)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
(三)资格条件
应聘者必须政治思想表现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四肢健全,身体健康,符合招聘职位的有关条件,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已申请而未领取教师资格证的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出具证明),年龄计算截止时限2011年5月31日。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1年5月20日至5月24日。
报名地点:相应职位的招聘单位。
三、考试办法
本次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向社会公布招考职位(专业及相关资格条件),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委托招聘单位组织考生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能力具备后再确定面试对象。
考试分为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和面试:
(一)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时间:2011年5月25日至26日。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的须经招聘学校同意后填写《新会区事业单位职员招聘资格审查表》(附件二),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统一组织面试。请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资料:2011年应届毕业生持内地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近期红底彩色正面免冠大一寸照片3张和职位要求具备的相关资格证书及证明材料;往届毕业生持内地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计生证明、本人近期红底彩色正面同版免冠大一寸照片3张和职位要求具备的相关资格证书及证明材料。上述所有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由招聘学校核对原件,复印件及相关资料统一交区教育局审核。
参加面试名单公布:区教育局对招聘学校提供的考生资料进行审核,确定参加面试名单,于2011年5月27日前在新会人才网和教育信息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