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办法和标准
教师资格证书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北京市密云县教育委员会公开招聘中小幼教师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推动我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中小幼教师,共95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计划
1.高中教师8人(语文3人,政治2人,计算机1人,心理1人,生物1人);
2.初中教师19人(体育4人,物理3人,化学5人,生物2人,历史1人,政治2人,地理1人,计算机1人);
3.小学教师31人(语文7人,数学9人,英语7人,科学2人,计算机2人,体育4人);
4.幼儿园教师34人;
5.特殊教育教师3人。
二、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热爱教育事业,愿意长期在我县从教;
4.身体健康,具有教师资格证或具有参加北京教育学院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成绩合格证;北京幼儿师范学校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成绩合格证,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出具在校期间全部成绩单,记录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实习成绩,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5.具有北京市常驻非农业户口;
6.学历及资格要求
(1)高中、初中、小学教师
本科及以上学历,2011年应届毕业生、2011年合同期满且在密云县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支教大学生,同等条件下,师范类专业毕业生优先考虑。
(2)幼儿园教师
①具有中专学历,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女性2011年应届毕业生;
②大专及以上学历,在钢琴、音乐、舞蹈等方面具有较高水平的女性2011年应届毕业生。
(3)特殊教育教师
大专及以上学历,特殊教育专业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